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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航行日志国家标准?

120 2024-07-30 02:18 admin

一、内河船舶航行日志国家标准?

航行日志应使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体端正清楚,语句简明;不准涂抹、撕毁、添页,不留空行、空页;如记事栏填写满格,可翻页继续填写。如果记错,应当将错写字句标以括号并划一横线(被删字句仍应清晰可见),然后在括号后面或上方重写,并签字。若有漏记,应当在漏写字句的相应位置补写,并签字。

二、航行日志填写样本内河?

航行日志应使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体端正清楚,语句简明;不准涂抹、撕毁、添页,不留空行、空页;如记事栏填写满格,可翻页继续填写。

如果记错,应当将错写字句标以括号并划一横线(被删字句仍应清晰可见),然后在括号后面或上方重写,并签字。

若有漏记,应当在漏写字句的相应位置补写,并签字。

三、内河航行哪些船舶需要引航?

下列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

(一)外国籍船舶;

(二)1000总吨以上的海上机动船舶,但船长驾驶同一类型的海上机动船舶在同一内河通航水域航行与上一航次间隔2个月以内的除外;

(三)长、宽以及吃水或者水面以上高度接近相应航道通航条件限值的船舶;

(四)在长江干线航行的下列船舶:

1.客位500人及以上且载客航行的客船,但旅客班轮、渡船除外;

2.1万总吨及以上且载运闪点小于23℃的散装液体化学品船;

3.载运《国际散装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中X类的散装液体化学品船。

四、内河船舶航行应注意什么?

一、船舶在内河航行时,应当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二、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保持瞭望,注意观察,并采用安全航速航行。

三、船舶在内河航行时,应当小心驾驶,注意避让。

四、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

五、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

五、内河船舶在海上航行处罚规定?

内河船舶在海上航行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可能会受到处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处罚措施:

1. 船只被扣留:如果内河船只进入海域进行航行,有可能会被当地海事部门扣留。

2.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非法进入禁止通行区域或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作业、排放污染物等情况,可以给予罚款。

3. 撤销证照:如果涉及严重违规情况,则有可能面临撤销营运证照等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内河船只转场时应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申请相应手续。如确需在海上进行作业或其他活动,则必须获得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的许可并符合相应标准。

六、内河船舶跨区域航行规定?

1. 《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渔船在航道内停泊、捕鱼时,不得阻碍主航道内其他船舶航行,不得在航道上设置固定渔具;第十三条规定船舶进入渡口水域、弯窄航段、船闸引航道、桥区水域等航行条件受限制的水域时,禁止船舶掉头、追越、并列行驶或者偏缆拖带;第十四条规定禁止超过跨河建筑物通航净空尺度的船舶通行。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或者航行条件受限制的区域,应当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通航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二十五条“渔船捕鱼时,不得阻碍其他船舶航行,在航道上不得设置固定渔具”。

2.《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禁止船舶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保护水源工作船舶除外),渡运航线上下游影响渡工视线的区域,狭窄、弯曲航道区域以及涵闸、抽水站、水底管线、桥区水域等航行条件受限制的区域停泊。主要依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船舶、排筏禁止在狭窄、弯曲航道或者其他有碍他船航行的水域锚泊、系靠。”

七、内河船舶救生设备配备一览表?

内河船舶救生设备配备主要有电讯求救、救生圈、救生衣、灭火水泵。等

八、改运散装液化天然气的船舶由沿海进入内河水域应当向途经的什么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航行计划和航线?

根据相关规定,改运散装液化天然气的船舶在由沿海进入内河水域航行时,应当向经过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航行计划和航线。

这意味着船舶需要向内河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详细的航行计划和航线图,并确保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和指导,以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避免可能的环境风险和人身安全事故。

这是对船舶安全管理的严格要求,也是为了保护内河水域的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必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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