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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服务簿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68 2024-04-12 03:43 admin

根据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

船员服务簿办理需要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2,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3,经过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

1,船员注册申请;

2,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之一;

3,船员体格检查表;

4,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5,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注册国际航线船舶船员的,还应当提交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在提交居民身份证、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以及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时,应当同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原件。

扩展资料:

船员注册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通过建立船员注册制度,将签发船员服务簿作为船员注册的最后程序,将船员服务簿进一步明确为船员的职业身份证件,强调了船员从业资格的行政许可性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对船员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通过船员注册制度,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对船员的任解职情况、适任情况、安全纪录、违章记录等信息进行跟踪和管理,统计和分析船员数量、组成、分布等情况,更好的发挥行业管理和行业指导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一、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服务机构、船员所在单位或其代理人

二、具备条件:

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3、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机构的考试或者考核。。

三、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船员服务薄申请表(乡镇政府、区县海事处签字盖章);

3、海事机构考试或者考核合格证明

4、2张近期直边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他有关资料(培训证明、学历证明、遗失公告等)

6、申请《船员服务簿》损坏补发者应交回被损证书。

四、工作流程:

1、申请人需先在“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中申报,取得申报号。

2、受理人收到船员注册申请后,应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

3、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受理情况要进行登记。

对资料完备性等情况有疑义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申请材料收存单》,收存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5个工作日内不做答复的,视为受理。

4、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5、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6、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或5个工作日(收存材料的)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

7、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署名及签注日期,受理人经审查与原件一致,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8、审批人审批同意的,证件制证人制作《船员服务簿》,证件核对人校对后加盖船员证书专用章。

9、审批人审批不同意的,审核人制作加盖船员管理专用章的《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

10、审核人将《船员服务簿》或《不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转受理人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送达申请人,受理人进行登记。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5、《海船船员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6、《关于执行交通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通知》

7、《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

六、办结期限:8个工作日

七、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给予船员注册,并签发《船员服务簿》;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船员服务簿记载页满或者损坏、遗失的相关事宜

一、船员服务簿记载页满或者损坏的,应当到管理本人注册档案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换发事宜,并提交下列材料:

1、船员服务簿换发申请;

2、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3、记载页满或者损坏的船员服务簿。

二、船员服务簿遗失的,应当到管理本人注册档案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补发事宜,并提交下列材料:

1、船员服务簿补发申请;

2、相应证明文件;

3、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以上内容参考:

青海省人民政府-船员服务簿签发(许可)业务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可在取得基本安全合格证书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张两寸白底照片来政务中心,申请不值班适任证书和服务簿。已持有有效适任证书的船员不需要再办理有关船员适任证书啦。

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

2、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3、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船员种类:

甲板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木工、水手、舵工。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

事务部:管事(事务长)、大厨、服务员、船医。

大副: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

二副:驾驶任务,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航海图书资料管理。

三副: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船员服务簿

船员服务簿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船员服务簿办理需要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2.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3.经过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船员服务簿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申请注册国际航线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专业外语考试,根据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船员注册申请;

2.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之一;

3.船员体格检查表;

4.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5.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6.需要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当提交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在提交居民身份证、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以及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时,应当同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原件。

延展资料:

船员服务簿的常见违章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及时记载船员任职资历。表现为船员已经在船上任职,船长因为疏忽大意,记载不及时。

2.未如实记载船员任职资历。表现为服务簿记载的职务与船员实际任职不一致,或者任职和离职时间填写不完整。

3.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船员的姓名、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

4.船员服务簿签名处未签名。

注意按规定记载,以免受罚。

关于船员证件等更多知识科普,可以关注航运e家微信公众号,定期更新的免费资料包,里面可都是干货!

申请船员服务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申请船员服务簿,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船员注册申请表;(海事局有)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船员体格检查表;(地级市以上医院,一年内有效)

(四)近期直边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五)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注册国际航线船舶船员的,还应当提交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老船员换新服务簿提交1、船员注册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2寸白底彩照2张;4、旧船员服务簿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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