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上养殖要经过那个部门审批
个人沿海养殖都是村里和乡里办理承包合同;
为了不影响航道船舶行驶,需要经过当地海事局批准划分距离。
二、如何办理海洋类环保批文
环保行政许可文件分为三种: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环评登记表。前两种都需要找具备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中介结构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一定的费用。你养海鱼会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很有可能需要办理环评。注意以下步骤:1、首先到环境保护局或海洋渔业局(南澳的情况不清楚,我所居住的地方是要到海洋渔业局来办理的)行政审批部门咨询你这种情况需不需要环境影响评价,如果需要,请他们提供本地能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单;并询问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2、如果需要环评,你要按照环评机构名单打电话询问环评价格,可以讲价的;3、备齐行政许可部门所要求的材料后,提交申请,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审批。4、带着海洋渔业部门的审批文件到工商局办理执照。小窍门:可以请海洋渔业局的审批人员先去看一下你要开养殖场的地方,如果不允许开办(规划或者环境容量不允许),你就省了一笔环评费用。希望对你有帮助
三、技师是干嘛的?还有证?
农业水产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 根据劳动部劳培字〔1990〕14号《关于高级技师评聘的实施意见》、劳培字〔1990〕15号《关于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继续试点的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技师聘任制,选拔和培养高技艺、高技能的人才,以适应科技发展和“四化”建设的需要,结合农业水产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范围和职务名称 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评聘高级技师是技师聘任制的组成部分。根据农业水产行业的生产特点,决定在海水养殖、淡水养殖、渔轮修造的机床加工、冷作铆焊、钳工等技术复杂的专业(工种)中进行高级技师的评聘试点工作。 高级技师的名称,按专业(工种)的名称分别定为:海水养殖高级技师、淡水养殖高级技师、船舶冷加工高级技师、船舶钳工高级技师、船舶电工高级技师等。 二、任职条件 1.任技师职务3年以上,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是公认的技术操作能手。 2.具有本专业(工种)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并掌握相关专业(工种)的有关知识。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超的技艺,有较强的组织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能解决本专业(工种)高难度的生产技术问题,具有相关专业(工种)的操作技能。并能热心传授技艺、培训技术工人,指导技师工作。 4.在学习、消化、推广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等方面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三、考评组织 1.农业水产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由部人事劳动司综合管理,负责制定有关办法并进行指导。审批部属单位高级技师的评聘,并颁发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2.农业部水产司成立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部属单位高级技师的考核工作。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成员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地方所属单位的高级技师评聘、颁发证书等工作,由地方劳动部门会同水产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3.各试点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考评组织,负责本单位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并根据本实施办法,拟定试点实施方案,按隶属关系报批后组织实施。部属单位报农业部审批,地方所属单位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批。 四、考核办法 1.申报高级技师,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行政领导审查同意,同时写出个人技术总结或论文。经本单位考评组织考核评审,按隶属关系报批。 2.各单位对申报高级技师的人员,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培训,并要严格进行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试以及现实表现的考核,全面进行考核评审。技术理论考试以笔试为主。操作技能考核,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结合生产特点,选择典型实例和作业项目专门组织进行。 3.经考核合格者,发给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由单位行政领导进行聘任,并签定聘约。高级技师任期3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经考核不能严格执行聘约者,应予解聘。 五、考核内容与重点 1.个人技术总结或论文。主要内容包括:所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生产管理知识;曾解决和处理过的关键、复杂技术问题;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所取得的成果等。 2.考核的重点应在工人技师考核的基础上考核其掌握和解决本专业高难度问题的知识和能力以及新技术知识,解决生产工作中关键性和难点的问题的成绩,任技师后的生产工作成果。 六、比例限额 高级技师的比例限额控制在技师总数的10%以内,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进行评聘,不得突破。 七、津贴标准和福利待遇 被聘任的高级技师,从受聘之月起,发给高级技师的职务津贴,原享受的技师津贴随即取消,高级技师的职务津贴按每人每月50元核定,具体标准在国家下达的增资指标内,由各单位根据各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在每月40~60元内确定。不得压低或提高,也不得挪作它用。核准下达的增资指标,企业列入成本,事业单位在工资科目中列支。被聘任的高级技师任职2年以上,在受聘期间退休的,其职务津贴可列入工资基数计算退休费。 高级技师的退休年龄,可根据单位生产工作的特殊需要及高级技师本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 被聘任的高级技师,可享受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待遇。 八、评聘高级技师的其他问题,均按技师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十、本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你还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当地农业局人事科,得官方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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