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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船根据什么交费?

97 2024-03-06 16:11 admin

根据苏交财〔2016〕101号(《关于对船舶过闸费实行优惠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7年1月1日0:00起,通过苏北运河船闸的船舶过闸费在原有征收标准基础上给予20%的优惠,优惠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现征收标准如下:

1、施桥、邵伯、淮安、淮阴、刘山、解台船闸优惠期间的标准为:拖轮、货轮及其他机动船0.80元/次·总吨位;驳船及其他非机动船0.64元/次·总吨位;排筏及其他浮运物体0.32元/次·立方米。

2、泗阳、刘老涧、宿迁、皂河优惠期间的标准为:拖轮、货轮及其他机动船0.64元/次·总吨位;驳船及其他非机动船0.48元/次·总吨位;排筏及其他浮运物体0.32元/次·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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