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船东雇主责任保险是指以船东、承租人或经营人对其雇用的船工,在受雇期间执行雇主安排的任务时,因为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船工人身伤亡时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船东投保本保险后,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船工人身伤亡,在支付给船工赔偿款后,就可以从保险人处得到相应的赔偿。一方面减轻了船东的负担,另一方面使遭受意外伤害的船工能够及时得到赔付,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扩展资料:
理赔需要材料
1、 医院诊断证明(医疗)
2、 单位出险证明
3、 法医鉴定证明(由于意外事故造成雇员残废的赔案)
4、 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由于职业性疾病致残的赔案)
5、 死亡证明及户口注销证明(发生死亡的赔案)
6、 其他所需证明文件
7、 原始病历及处方
8、 如果发生诉讼纠纷,应有诉讼材料
9、 费用单据(各种医疗费用的单据及诉讼费用单据)
10、 保单正本(如有批改,需提供批单正本)
11、 聘用合同、工资单及上船调令(首次上船上船调令必须提供)
12、 船员服务簿上的任解职签证记录(船员)
13、 专业培训证书(非船员)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渔船船东雇主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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