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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航运公司管理制度(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

时间:2022-12-12 00:00 点击:181 编辑:邮轮网

1.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

《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按1000元/总吨的基准,对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期间提前拆解的内河老旧运输船舶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根据所拆解的船舶确定,按公式“单船补助金额=补助基数×船舶总吨×船龄系数×船舶类型系数”计算,补助基数为0.15万元。

2. 内河船舶体系文件

按照职务高低来排: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海船按照等级又区分:甲类(只有一等);乙类一等,乙类二等;丙类一,二,三等;丁类,一二三四等。甲乙丙丁分别指无限航区,近洋,近海,沿岸,一二三等指3000总吨,500-3000总吨,500总吨以下,四等特指刚规定的100-200总吨,还有一种是小型船100总吨以下(由直属海事局自行规定) 内河船有12345等,这里不具体解释了

3. 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

准许。长江干线干散货船标准化船型公告中,其长度最大可达130米,说明内河船是准许建造长度100米的,甚至更长,也是基于该船型通过三峡船闸的效率最大化。长江干线重庆至上海船长130米可以通行,其大型邮船长度准许200米,同样航行于重庆至上海长江干线航段。

4. 内河航运标准

喂给港一般属于内河中小型港口,辐射内地部分地区。

支线港一般属于内河大港、河口港或者沿海二类港口。干线港一般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地位,有固定的集装箱船班期发往国际各个港口。关于航道和水深方面的判定标准,没有具体规定,大致可以认为小于200标箱的船舶停靠港口的属于喂给港,900TEU以下的船舶停靠港口为支线港,900TEU以上的船舶吨级已经达到15000吨以上了,具有远洋能力。水深方面可以查询对应的集装箱船吃水。

5. 内河船舶人员配置

  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船舶船员值班管理,规范船员值班行为,保障内河交通安全,保护内河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内河船舶的船员值班适用本规则。

  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农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体育运动船艇和非机动船舶的船员值班除外。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内河船舶船员值班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值班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管理人和船长应当按照船舶安全配员的相关规定配备合格船员,确保指派到船上任职的船员熟悉船上相关设备、船舶特性,熟知本人职责和值班要求,有效履行安全、防污染等职责。

  第五条 船长及全体船员在值班时,应当遵守有关船舶航行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六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管理人和船长应当编制船舶值班制度,公示在船舶的显著位置,并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

  船长应当安排合格船员值班,明确值班船员职责。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保证船舶、货物、人员安全及保护水域环境的要求,考虑值班船员资格和经验,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值班船员,并保证值班船员得到充分休息,防止疲劳值班。

  第七条 内河货船在航行中的驾驶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货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是船长或者是大副、二副、三副。

  (二)1000总吨至3000总吨内河货船,驾驶值班每班1 人须是船长或者是大副、二副、三副。夜间及能见度不良时,需增配1名普通船员。

  (三)未满1000总吨内河货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1名船长或者驾驶员。

  内河货船在航行中的轮机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500千瓦及以上内河货船,轮机值班每班至少1人须是轮机长或者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二)未满500千瓦内河货船,轮机值班每班至少1名值班船员。

  第八条 内河客、渡船在航行中的驾驶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1000总吨及以上内河客、渡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是船长或者是大副、二副、三副;

  (二)300总吨至1000总吨内河客、渡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1名船长或者驾驶员,夜间及能见度不良时,需增配1名普通船员;

  (三)未满300总吨内河客、渡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1名船长或者驾驶员。

  内河客、渡船在航行中的轮机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500千瓦及以上内河客、渡船,轮机值班每班至少1人须是轮机长或者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二)未满500千瓦内河客、渡船,轮机值班每班至少1名轮机长或者轮机员。

6. 内河船舶操作规程

开船需要驾驶证。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申请表》;(依据《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第五十条)

2、《船员体格检查表》;(依据同上)

3、《船员服务簿》;(依据同上)

4、二英寸证件照片四张;(依据同上)

5、《船员考试成绩通知书》。(依据《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运管科水运审批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给予申办人受理单,将申办材料转初审人。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即时填写《申办材料补正通知》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7.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解读

《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按1000元/总吨的基准,对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期间提前拆解的内河老旧运输船舶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根据所拆解的船舶确定,按公式“单船补助金额=补助基数×船舶总吨×船龄系数×船舶类型系数”计算,补助基数为0.15万元。

8. 内河船舶营运检验规程

开钓鱼船需要办理沿海小艇证书、内河小艇证书和游艇证书,这三种艇适用水域不同,适用法规不同,发布的证书也不同。游艇是指符合交通部批准或者认可的游艇检验规范,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拥有,并从事非营业性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船舶,包括以整船租赁形式从事自娱自乐活动的游艇。

从事经营性运输的旅游船等,适用客船的有关管理规定,须向规定的船舶检验机构、海事管理机构和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检验、登记和营运手续。

游艇改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注销游艇登记,重新办理船舶检验和登记,并按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船舶营运许可手续。

9. 内河船舶规范

排放标准:

标准一: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毫克/升)项目内河沿海

标准二:距最近陆地(4海里以内),沿海(4海里一12海里)生化需氧量不大于50

标准三:悬浮物不大于150无明显悬浮物固体,大肠菌群不大于250个/100毫升

标准四:使用生活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统,排放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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