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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2014年报(中国船舶报告)

时间:2022-11-22 19:03 点击:184 编辑:邮轮网

1. 中国船舶报告

船舶正午报告,用于船长与轮机长之间交换驾驶台和机舱的信息及中午船位,用于船长向公司岸上管理经过报告船舶状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航行方面的数据;气象和海况;主机转速和滑失率;油料、淡水的消耗及存量;挂港信息及预计抵下一港的时间等。

2.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设定的区域范围

长江A级航区是指江阴以下至吴淞口,包括横沙岛以内水域;

长江B级航区是指宜昌至江阴段水域;

长江C级航区是指宜昌以上水域。

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海法规【2003】489号)规定:内河船舶航行区域划分为A、B、C三级,其中某些水域,依据水流湍急情况,又划分为急流航段,即J级航段。

A级航区:计算波高计算波长=2.5m×30m,波高范围1.5m以上至2.5m,对应蒲氏风级5级;

B级航区:计算波高ⅹ计算波长=1.5m×15m,波高范围0.5m以上至1.5m,对应蒲氏风级4级;

C级航区:计算波高ⅹ计算波长=0.5m×5m,波高范围0.5m及以下

J1级急流航段:航区内滩上流速为5m/s以上但不超过6.5m/s的航段

J2级急流航段:航区内滩上流速为3.5m/s以上但不超过5m/s的航段

船舶航行于A级航区的较航行于B、C级航区为高级航区。因此,一般A级航区的船舶能够到B、C级航区航行。因为,高级航区覆盖低级航区。但是三峡库区对船舶航行另有特别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3.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

各航运单位、院校、船员个人: 为了切实解决各航运单位、院校、船员个人因各种原因将船员证书遗失后挂失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证书遗失后公告作废的效果,更好地为航运企业和船员个人提供优质服务,我局近期将在上海海事局网站上开设海船船员证书遗失公告栏,为广大船员提供各类海船船员证书遗失公告声明作废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在我局申请遗失补办的各类海船船员证书、合格证、海员证等。

二、受理部门:局政务受理处。三、申报材料: (一)《船员证书遗失声明申请单》与下列补办证书材料一并报送; 1、工作单 ;2、申请表;3、体检表;4、照片;5、身份证(复印件)。(二)若因海上交通事故造成证书灭失的,须递交主管机关出具的海事报告。四、刊登栏目:船员管理处将各类海船船员证书、合格证、海员证等遗失信息在上海海事局网站最新公告栏和船员管理(相关公告)上予以刊登

4.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渔业船舶的检验,保证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的条件,保障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污染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和将要登记的渔业船舶(以下简称渔业船舶)的检验,适用本条例。从事国际航运的渔业辅助船舶除外。

第三条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行使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职能。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各级公安边防、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予以协助。

第四条

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第五条

渔业船舶检验,应当遵循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和方便渔民的原则。

第二章 初次检验

第六条

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在渔业船舶投入营运前对其所实施的全面检验。

第七条

下列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初次检验:(一)制造的渔业船舶;(二)改造的渔业船舶(包括非渔业船舶改为渔业船舶、国内作业的渔业船舶改为远洋作业的渔业船舶);(三)进口的渔业船舶。

第八条

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并在开工制造、改造前申报初次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设计、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

第九条

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应当与渔业船舶的制造、改造同时进行。用于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前款规定必须检验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的目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进口的渔业船舶,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确认,并在投入营运前申报初次检验。进口旧渔业船舶,进口前还应当取得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旧渔业船舶技术评定证书。

第十一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经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不得擅自拆除其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确需改变或者拆除的,应当经原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核准。

第十二条

进口的渔业船舶和远洋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其他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由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实施;渔业船舶的制造地或者改造地与船籍港不一致的,初次检验由制造地或者改造地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实施;该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检验记录等技术资料移交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第三章 营运检验

第十三条

渔业船舶的营运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营运中的渔业船舶所实施的常规性检验。

第十四条

营运中的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申报营运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渔业船舶运行年限和安全要求对下列项目实施检验:(一)渔业船舶的结构和机电设备;(二)与渔业船舶安全有关的设备、部件;(三)与防止污染环境有关的设备、部件;(四)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申报营运检验的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上签署意见或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签发境外受检的远洋渔业船舶的检验证书,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渔业船舶经检验需要维修的,该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维修单位。维修渔业船舶应当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用于维修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

营运中的渔业船舶需要更换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的,该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八条

远洋渔业船舶的营运检验,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其他渔业船舶的营运检验,由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实施;因故不能回船籍港进行营运检验的渔业船舶,由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委托船舶的营运地或者维修地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实施检验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检验记录等技术资料移交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第四章 临时检验

第十九条

渔业船舶的临时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营运中的渔业船舶出现特定情形时所实施的非常规性检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临时检验:(一)因检验证书失效而无法及时回船籍港的;(二)因不符合水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被责令检验的;(三)具有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申报临时检验的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上签署意见或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渔业船舶临时检验的管辖权限划分,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关于营运检验管辖权限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不得受理检验:(一)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未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或者确认的;(二)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制造、改造的;(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维修的;(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报废的。

第二十四条

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核定的范围内开展检验业务。

第二十五条

从事渔业船舶检验的人员应当经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第二十六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渔业船舶检验规则,实施现场检验,并对检验结论负责。渔业船舶检验规则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制定,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对具有新颖性的渔业船舶或者船用产品,国家尚未制定相应的检验规则的,可以适用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检验规则。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复验。

第二十八条

渔业船舶的检验收费,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渔业船舶的检验证书、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式样和检验业务印章,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统一规定。

第三十条

渔业船舶检验人员依法履行职能时,有权对渔业船舶的检验证书和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重大渔业船舶海损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有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参加。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在渔业船舶报废、改籍、改造之日前7个工作日内或者自渔业船舶灭失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注销其渔业船舶检验证书;逾期不申请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自渔业船舶改籍、改造完毕之日起或者渔业船舶报废、灭失之日起失效,并由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注销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废的;(二)中国籍改为外国籍的;(三)渔业船舶改为非渔业船舶的;(四)因沉没等原因灭失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没收该渔业船舶。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收缴失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强制拆解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应当申报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而不申报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正在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停止作业的,强制拆除非法使用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或者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的;(二)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的;(三)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的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的。

第三十五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从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检验工作,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立即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取消检验资格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签发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无效:(一)未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检验的;(二)所签发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与渔业船舶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三)超越规定的权限进行渔业船舶检验的。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或者私刻渔业船舶检验业务印章的,应当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业行政执法机构依据职权决定。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外国籍渔业船舶,其船旗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5.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船长指南七种报告

01邮轮旅游适合哪些人?

如果你喜欢轻松旅行、吃喝享乐,或者拖家带口,邮轮很适合你;如果你喜欢的是探索、挑战极限,那就不一定会对邮轮感兴趣了。不过现在邮轮乘客的年龄正在越来越年轻化。另外,单身乘客不但价格通常加倍,而且也会比较无聊,所以建议最好是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出游为最佳。如果有较严重的残疾,可以在订票时先和邮轮公司联系说明情况,邮轮上会作特殊安排。孕妇一般28周之后就不允许上船,之前则请自己斟酌。

02邮轮区分等级吗?

按照豪华程度,许多邮轮指南把邮轮从3星到6星的分级,不过并不是越豪华越好;同一艘船内除了晚上睡觉的船舱不同,享受的吃喝玩乐待遇完全一样,一般平价船最便宜的双人内舱,可以低到每人每天100美元以内,如果是秋天的淡季航线,每天50美元以下也不是不可能的。比如从迈阿密出发的加勒比邮轮,打折的时候甚至100多美金就可以玩三天,包吃包住的。而阿拉斯加这类听上去很贵的地方,淡季邮轮价格7天只有500多美金。如果经济允许,还可以带孩子去尝试迪斯尼邮轮,一整个移动的迪斯尼乐园哦。

03邮轮票价包含了哪些费用?

邮轮的票价非常划算,包含了主餐厅、自助餐厅的一日四、五餐、以及泳池边上的小摊,免费的咖啡,船上的各种演出以及娱乐健身场所设施。收费的服务项目包括某 些餐厅,餐厅中的某些服务项目,所有酒类和软饮料,上网、专业照相、岸上游,以及大多数提供服务的娱乐项目,当然还有购物和赌博。

04我会觉得无聊或封闭吗?

不会。您会有非常充裕的时间去发现,邮轮就像是一座漂浮的渡假胜地,可以自己决定要做什么,像是躺在酒吧上的椅子,呼吸海上新鲜空气,晒太阳,读本好书,观赏多变的景观。或是参加一个运动课程,舞蹈课程,运动比赛,或其他的甲板活动。或者您也可以练习网球与高尔夫球的动作,投篮球,游泳,享受三温暖,到健身房运动,欣赏电影,听场演讲,玩桥牌。让您有更多自由的空间与享受。

05邮轮上的餐点是否都是五星级的水准?

是的。邮轮公司提供的餐点拥有五星级饭店般的正式西餐宴席,诸如开胃菜,沙拉,汤,蔬菜和甜点等一应俱全,而且没有限制您要点什么或多少。因为邮轮上提供世界各国精致美味的餐食,不论是中式料理寿司吧、泰式风味餐、美国及各地佳肴,应有尽有;您也可选择清淡或低卡路里的食物。而最棒的是您不会在菜单上看到价格。

06邮轮上有哪些联络方式?

船上都有每日报纸,在每一间舱房都有安装电视、电话,您可以打电话给远方的亲朋好友,并备有传真机可接收发送重要讯息。在新型邮轮上更有网路咖啡馆,提供上网和收发E-MAIL服务,让您轻松又方便与外界保持联系。

07邮轮上需要付小费吗?

邮轮的小费情况是根据邮轮公司不同,支付方式也各不相同。例如:美国皇家加勒比公司的邮轮产品基本多为预付方式,在支付船票时就需要支付小费。比如欧洲国家邮轮公司则不需要提前支付小费,也就是说船票里是不涵盖小费的,小费需要随船上消费的账单额外支付;而亚洲的很多航线船票里包括了小费,就不需要在额外支付小费了。

08邮轮上的夜晚可以做什么?

在夜晚,船上的生活才正要开始。多样的丰富活动,像是百老汇式秀、舞蹈,夜总会现场表演,DISCO,酒吧,电影和新朋友的聚会。船上也有赌场,还有许多特别活动,例如船长的鸡尾酒会,乘客的才艺表演,午夜自助餐。夜晚您想到玩到多晚都可以,甚至直到欣赏海上壮观的日出。

09我需要正式的礼服吗?

在邮轮上,正式的晚餐或宴会是需要穿着正式礼服的。但不要因为搭乘邮轮而买燕尾服,因为船上有提供燕尾服的出租服务。甚至最正式的船上宴会,一套深色西装与领带就可以应付最盛装的场合。

10靠岸时是否有观光的行程可以选择?

在每一个靠岸点都有许多不同的行程供旅客选择。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邮轮旅游便是一个最人性化的旅游方式,让您去参观新的地方和做些您梦想的事。

6.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的组成

可以在船舶报告系统里进行时间变更

7. 中国船舶报告糸统

登录相关备忘录网站,直接查询本船。

8.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报文种类有

船靠岸或者在锚地时,手机一般都有信号。当地船舶代理会提供当地的手机或者电话卡,船员购买后就可以与家人联系。 一般的,船舶每天都会通过海事卫星向船公司发送邮件报文,船公司以此确定船舶动态。

9. 中国船舶报告制度

中国的船舶登记目前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的形式,由设置在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船舶登记业务,中国海事局负责船舶登记法规的研究、制定、修改及政策管理,并对下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不具体承办登记发话业务。中国海亨局所属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水上安全监督机构共一千多个单位被确定为船舶登记机关。

主管机关在授权各登记机关时对其船舶登记的权限从所登记船舶的航区、船舶大小等方面作了限制。

航区限制分为国际航行船舶、航行港澳线船舶、国内航行海船、国内航行内河船舶;船舶大小限制如50总吨以下、200总吨以下等。一千多个登记机关中绝大多数是仅限于办理内河船舶的登记,23个单位被授权准予办理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

10.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船长指南

一、活动入口

玩家可以在游戏界面的右上角进入「活动界面」查看。每天可以通过完成活动任务,获取大量经验值、银币等资源。

二、每日活动 性价比指南

游戏中的一系列每日活动,特点是每日完成次数有上限,第二日重置刷新。如果玩家还处于冲等级提升阶段,那么毫无疑问推荐大家全部完成,这样可以将每日可获取的经验值拉满,让玩家能够跟上大部队的脚步,但尽数完成对于一些玩家来说还是有一些门槛的,这边给新手玩家们一些小推荐:

1.同业委托、巡航舰队可在闲暇之余挂机完成,非常便捷。

2.扬帆仪式、赏:幽灵船长副本门槛较低,推荐每日必刷。

3.物资征集玩法,若玩家没有足够的道具递交,推荐冒险家们每日互帮互助完成。

11. 中国船舶报告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规定,报考船员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2.身体健康,符合船员体检标准;

3.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4.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6.持有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7.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境的情形。

如果你成功应聘为一名船员后,在上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2.掌握船舶的适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以及有关航区气象、海况等必要的信息;

3.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不得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

4.参加船舶应急训练、演习,按照船舶应急部署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 

5.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6.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遇险人员;

7.不得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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