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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检验规程新版

时间:2021-11-21 21:37 点击:96 编辑:邮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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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检验规程
1.目的:
规定过程检验的方式、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能够及时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转入下道工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过程加工的产品
3.职责:
工序操作工:加工过程中自检.
过程检验员:按本指示要求对加工过程进行首检、巡检和产品完工后的成品检.
4.定义:
首件检验:是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因素调整后,换人换料换活换工装调整设备等对制造的第1件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包括操作工自检,操作工互检和检验员首件确认。
巡回检验:是指检验员在生产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验.
半成品检:是指对全部加工活动结束的半成品零件进行的检验,半成品检验的工作包括验证前面各工序的检验是否已完成,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即对前面所有的检验数据进行复核。
5.运行程序:
5.1操作工首检:
5.1.1首次加工按图纸要求自检合格。
5.1.2向过程检验员报首检结果,提交样件最少2件。
5.1.3首件未经检验合格不得继续加工或作业。
5.3检验员首检:
5.3.1过程检验员对首次加工样件,按《工序检验标准》要求作首件检验。
5.3.2首件判定后,过程检验员应对首件合格件打上确认标识,以便作业参照,并保留到该批产品完工.
5.3.3首检记录:首检过程如实记录于【生产过程首检、巡检质量记录表】中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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