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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接待新病人整理ppt.ppt

128 2024-04-20 16:55 admin

如何接待新病人整理ppt.ppt

1. 准备床单位及用物,接到急症患者入院通知后,根据要求准备急救用物,并通知主管医师。 2. 核对住院证确认患者,或手腕识别带确认患者,送患者到病床,通知主管医师,急、危、重患者需与护送人员做好交接班,评估生命体征、意识状态、情绪反应,并记录签名。进行入科登记。 3. 急症患者入院根据病情和医嘱,立即给予吸氧、建立静脉输液通路、心电监护、采集各种标本等,协助床旁检查,危重患者应做好急救准备。 4. 进行卫生处置,如修剪指甲、剃胡须、更换病员服等;多余物品交待家属带回家。对于急症入院患者待病情稳定后,给予卫生处置。 5. 入院指导。介绍医院住院指南,包括主管医师、责任护士、护士长及联系方式,病区环境、住院须知、呼叫器使用、床单位使用、作息制度、探视制度、订餐制度、医生查房时间、贵重物品保管、探视陪护制度、皮肤防护措施、预防跌倒措施等;并请患者或家属详细了解后在入院首次护理记录单上签名。 6. 一般患者本班内完成入院护理评估,包括患者生理、心理及社会状况的评估,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等;并按要求书写体温单、入院首次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单等。 7. 按医嘱和病情进行饮食指导,根据需要通知营养食堂。 8. 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完成各项治疗,观察用药后的反应。 9. 运用护理程序,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实施整体护理。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病情危重时,及时做好各项抢救准备工作。 10.可疑传染病例,应按隔离原则进行处理。

举例说明什么是“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过境货物是指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过境货物的范围包括:

1、与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国家的过境货物,或属于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国家收、发货的过境货物,按有关协定准予过境;

2、对与同我国未签有上述协定国家的过境货物,应当经国家经贸、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

下列货物禁止过境:

1、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2、各种武器、弹药、爆炸品及军需品(通过军事途径运输的除外);

3、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品和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

4、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

转运货物

1、什么是“转运货物”

答:是指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而不是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2、具备哪些条件,外国货物可以办理转运?

答:进境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办理转运手续;1持有转运或联运提货单的2进口载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的3持有普通提货单,但在起卸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4误卸的进出口货物,经运输工具经理人提供确实证件的5因特殊情由申请转运,经海关批准的。

3、转运货物的监管

转运货物的监管规定:

(一)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向海关申报转运货物时,必须持有通运或联运提运单据,并在运输工具载货清单或运单上已注明为转运货物。

(二)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出境地海关同时办理货物进出境报关手续,即先出口申报并在报关单注明为转运货物,出口申报后再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在进口报关单中注明集装箱号、封志号、出口报关号,最终将进口报关单号填写在出口报关单中。

(三)转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属海关监管货物,海关一般不予实施查验或仅作外形核对,但海关保留查验权。具体监管责任划分:进境地海关负责将货物监管到货物离开进境地海关监管码头(即到离开进境地港区为止);出境地海关负责货物从离开进境地 海关监管码头到最终出境止。

(四)货物由进境地海关到出境地海关之间运输必须由在海关备案登记的转关运输车辆承运。

(五)对于所申报的转运货物如属于国家严禁进口或重点敏感商品或散杂货,必须由进境地海关负责押运到出境地海关。

(六)进、出境地海关对转运货物应设专人管理,实行台帐登记制,定期进行核对。对已办完出口报关手续的,不允许办理退关,因某种原因未赶上船期,可改装下一个船期。

(七)转运货物必须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海关手续并转运出境。逾期未办的,海关按照海关法规定提取变卖。

(八)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海关的上述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转运货物的报关程序

(1)载有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后,承运人应当在进口载货清单上列明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运地和到达地,并向主管海关申报进境;

(2)申报经海关同意后,在海关指定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

(3)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

5、国际转运货物的出境申报

(一)船舶代理公司在国际转运货物出境前按照出境船名、航次填写《外国货物转运准单》一式两份(见附件),同时提供《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主管海关将《外国货物转运准单》、《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与留存的进境国际转运货物舱单进行核对,无误后在《外国货物转运准单》和《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加盖“国际转运放行章”;

(三)《外国货物转运准单》由海关留存,《转运货物放行通知单》由船舶代理公司交于码头专用堆场,专用堆场凭此发货装船。

通运货物

“通运货物”指由境外启运,由船舶、航空器载运进境并由原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的货物。

运输工具在到达中国第一个口岸办理联检手续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向海关申报的《船舶进口报告书》或《进口载货清单》上注明有无通运货物如有通运货物需要在船舶装卸货物时需要倒装,船方则应向海关申请,并在海关监管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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