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船舶的桅灯具体位置

299 2024-03-08 22:14 admin

一、船舶的桅灯具体位置

顾名思义就是在大桅上面的灯,船长50m以上的需要前后两盏,以下的需要一盏,光弧从一舷正横后22,5度往前到另一舷的22.5度的白灯,你要是业内人士的话就看看COLREG国际避碰规则,里面说的很详细。

二、内河船舶桅灯怎么安装

搜一下:内河船舶桅灯怎么安装

三、为什么舷灯不能高于前桅灯的四分之三

是避碰规则要求的,咱们国家变成法规里的一部分了。至于不能超过桅灯的3/4,个人认为是怕影响对桅灯的识别和判断。

四、船上的灯最高的是桅灯?他表示什么的?能取消?

我日,mastlight也能取消?COLREG 里要求能照射到6miles外都能看到莫氏信号

五、[求助]关于船舶信号灯

收到了,十分感谢!!!!要是有石油平台供应船的灯光信号排列就更好了

六、军舰上的航海灯是怎样的?

船的航行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舷灯遮板向灯面,应当涂以无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于灯高。船舶长度为80米以上的驳船,应当在船首、尾部分别设置红、绿光舷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船首灯:是指安置在被顶推驳船首的一盏白光灯,在18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内显示,但不得高于舷灯。

环照灯: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红绿闪光灯:是安装在舷灯上方左红、右绿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也可以用红绿光水电筒代替红、绿闪光灯,但应当保持灯光明亮,颜色清晰分明。

黄闪灯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黄闪光环照灯,其频率为每分钟50至70闪次。

红绿光并合灯:安装在桅灯的位置,分别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红光,到右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绿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弦67.5度内显示白光的并合灯。

桅顶灯:也称“锚灯”。白光,装于桅杆顶端。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环照。

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落到日出期间都应当遵守。在白天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有关号灯。在显示号灯的时间内,凡是可能与规定号灯相混淆或者减弱其显示性能的灯光,均不得显示。号灯应当显示在最易见处,并符合内河避碰规则的技术要求,除内河避碰另有规定外,几个号灯,号型组成一组时,均应当垂直显示。

在航的机动船、船队、工程船、海巡艇、航标艇、危险货船应按下列要求显示船舶号灯。

一、 在航的机动船

除另有规定外,机动船单船在航时,应当显示白光桅灯一盏,红绿光舷灯各一盏,白光尾灯一盏。船舶长度为50米以上的机动船,还应当在后桅显示另一盏白光桅灯;除快艇船外,船舶长度小于12米的机动船,条件不具备时,可以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和红、绿并合灯一盏,也可以显示红白绿光三色灯一盏,以代替上述规定的号灯。下列船舶在航时,除显示前面规定的号灯外,还应当:

1、快速船白天和夜间均显示黄闪光灯一盏。

2、限于吃水的海船夜间显示红光环照灯三盏,白天悬挂圆柱形号型一个。

3、横江渡轮夜间在桅杆的横衍两端显示绿光环照灯各一盏,白天在桅杆横衍的一侧悬挂双箭头号型一个。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