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方案】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全面提升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污染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城投集团、相关区县政府)
(六)严格控制水源地环境风险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运输船舶等流动风险源和周边风险企业的监管。在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装载高污染风险货物或剧毒品的船舶航行、停泊、作业,严格监管各类装卸码头。2017年全面落实太浦河危险品船舶禁运,并持续减少太浦河的船舶航运量。强化备用取水口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并严格实施上海市主要水源地应急处置、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跨界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联防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建立长江口、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水环境安全预警监控系统。2017年底前完成陈行水库第一取水泵站围油栏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青草沙水库库内配套工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城投集团、相关区县政府)
(七)全面提升饮用水供水水质 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保障饮用水安全。启动以长江原水为水源的中心城区水厂深度处理,2020年底前建成杨树浦、月浦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提升饮用水质量。深入推进小口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2020年底前全市改造管网2050公里。市区两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城投集团、相关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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