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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接岸电步骤?

222 2024-02-29 16:56 admin

一、船舶接岸电步骤?

嗨!如果你想了解船舶接岸的步骤,我可以给你一些基本的指导。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步骤:

预备工作:在接近目标码头之前,船舶需要进行一些预备工作。这包括减速、调整航向以及与码头进行通讯确认。

系泊准备:在接近码头之前,船舶需要准备好系泊设备,如缆绳、缆绳滑轮和缆绳绞车。确保这些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接近码头:根据指定的航道和导航标志,慢慢接近码头。根据情况,可能需要使用推进器或舵机来控制船舶的位置和方向。

系泊操作:一旦船舶接近码头,船员将使用缆绳将船舶牢固地系泊在码头上。这通常涉及将缆绳投掷到码头上,并使用绞车将其拉紧。

确保安全:一旦船舶系泊,确保所有系泊设备都牢固可靠。检查缆绳是否正确连接,并确保没有任何松动或损坏的部分。

请注意,具体的船舶接岸步骤可能因船舶类型、码头设施和当地规定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船舶上的船员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指导,请提供更多背景信息,我将尽力为你提供帮助。祝你顺利完成船舶接岸!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

二、岸电系统介绍?

岸电系统是指在船舶正常营运靠港期间港口向船舶供电的系统,包括船载装置和岸基装置。以电压1KV为分界线,岸电系统分为高压岸电系统和低压岸电系统。业界低压岸电主要采用的电压等级为380V/50Hz或440V/60Hz,高压岸电采用的电压等级为6KV/50Hz或6.6KV/60Hz或11KV/60Hz。岸电系统工作原理相对简单,是将岸上供电系统(即岸基装置)通过船岸交互部分将电力送至船舶受电系统(即船载装置)。

三、船舶岸电需求容量如何计算?

1.在纯直流电路中

P=UI P=I2R P=U2/R

式中:P---电功率(W),U---电压(V),I----电流(A), R---电阻(Ω)。

2.在单相交流电路中

P=UIcosφ

式中:cosφ---功率因数, 如白炽灯、电炉、电烙铁等可视为电阻性负载,其 cos φ=1 则 P=UI U、I---分别为相电压、电流。

3.在对称三相交流电路中

不论负载的连接是哪种形式,对称三相负载的平均功率都是: P=√3UIcosφ

式中:U、I---分别为线电压、线电流。 cosφ ---功率因数,若为三相阻性负载,如三相电炉, cosφ=1 则P=√3U

四、岸电系统安装方法?

岸电系统的操作步骤:

1)船舶岸电系统接地放电 接岸电前,码头电工上船接洽,并要求船舶岸电系统进行接地放电。 在码头电工见证下,船员完成接地放电程序。

2)电缆的送岸连接 通过马达转动电缆绞车将电缆放到码头上。待码头电工将电缆插头与码头上的岸电插座相连,且将套在电缆插头处的钢丝网编织绳固定在码头上。岸电绞车的操作完毕。

3)应急断电线路的连接、试验和送电 应急断电线路的原理:将连接电缆的应急停止控制回路接入

五、岸电系统主要厂家?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岸电系统厂家:

1. Schneider Electric:国际知名的能源管理和自动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提供包括岸电系统在内的多种能源产品和服务。

2. Cavotec:该公司专注于设计、生产和提供岸电系统和其他相关的船舶自动化设备。他们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港口、码头和船舶领域。

3. Wärtsilä:一家全球领先的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提供岸电系统及其它船舶和港口设备。他们的产品涵盖发动机、发电机、电动传动系统、电池等多个领域。

4. ABB:一家瑞士跨国电气设备制造商,提供广泛的能源和自动化技术解决方案,包括岸电系统、电动传动系统、充电设备等。

5. Siemens:德国跨国工业制造公司,提供综合的岸电解决方案,包括变电站、逆变器、配电设备等。

以上仅是一些主要的岸电系统厂家,市场上还有其他很多供应商也提供岸电系统。在选择岸电系统供应商时,建议根据具体需求、产品性能、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 

六、岸电系统风险分析

岸电系统风险分析

岸电系统风险分析

岸电系统是指在船舶停泊港口时,通过连接到岸上供电网络,使船舶停止使用发动机发电,转而使用岸上电力供应系统,以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和噪音。岸电系统的使用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广泛推广,然而,像所有的电力设备一样,岸电系统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岸电系统的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帮助港口和船舶运营商更好地管理这些风险。

1. 火灾风险

火灾是使用电力设备时最常见的风险之一。岸电系统中的电缆和插头可能因为短路、过载或设备故障而引发火灾。为了降低火灾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

  • 定期进行电缆和插头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 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测试。
  • 提供合适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等。
  • 员工应接受火灾应急教育培训,并熟悉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

2. 电击风险

电击是岸电系统中另一个潜在的风险,可能会对船员和维护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为了减少电击风险,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 确保电缆和插头的绝缘完好。
  • 安装接地保护设备,及时排除地线故障。
  •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 提供适当的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3. 设备故障风险

岸电系统的各种设备可能会出现故障,导致停电和其他问题。为了降低设备故障风险,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零部件。
  • 确保岸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 建立设备故障的监测和报警系统,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环境影响

岸电系统的使用以减少船舶排放为目的,然而,不合理的设计和操作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其他负面影响。为了最小化岸电系统的环境影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使用高效的电力设备,减少能源消耗。
  •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以确保其高效运行。
  • 合理规划岸电设施,避免对环境造成过大的影响。
  • 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5. 人员安全

在操作岸电系统时,人员安全非常重要。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岸电系统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程序。
  •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监督。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总之,岸电系统的使用可以有效减少船舶对环境的影响,然而,在使用岸电系统的过程中,我们也要认识到存在一定的风险。通过分析和采取相应的措施,我们可以最小化这些风险,并更好地管理岸电系统。

七、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

《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是为了减少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船舶靠港安全规范使用岸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的。 

该办法规定了在船、岸均具备相匹配的岸电设施,靠泊时间满足一定要求,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包括船舶靠港期间使用电能、LNG等新能源、清洁能源作为动力,或者关闭辅机等其他)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岸电。

八、船舶岸电专用接头的接线方法?

方法

第一步是将岸电切换船电,通过合闸试验后连接岸电,检查电参数正确后将岸电切换船电。

第二步是岸电供电,将船电切换到岸电完成后,恢复船舶电站正常工作,安排人员值班监控状态。

第三步是将船电切换岸电,在离泊前一段时间将发电机备车,降低电网负荷,用船电切换岸电,恢复电站的正常工作。

九、2019年船舶岸电标准?

2019年12月,由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1)采标国际标准IEC/ISO/IEEE 80005–1—2012的《港口公用连接设施–第1部分:高压岸电连接系统(HVSC)–通用要求》船舶岸电技术国家标准发布

十、江西省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船舶排放是防治大气污染的领域之一,船舶靠港期间使用岸电,可有效减少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减少噪音污染,是最有效的减排方式。近年来我部大力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先后印发了《港口岸电布局方案》,修订了《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六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共同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通知》,会同财政部出台了资金奖励政策,建立健全了标准体系,统一港、船、电技术要求,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岸电使用要求,岸电推进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强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出台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部门规章,对岸电(受电)设施建设与使用、服务和安全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和引导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33条,分别是总则、建设与使用、服务和安全、监督检查、附则。

(一)关于职责分工。

依据《港口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部门“三定”职责,《办法》明确了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使用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水路运输经营者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以及向靠港船舶提供岸电服务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受部委托分别负责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港口和船舶岸电的有关管理工作。

同时,《办法》还强化了港口经营人、水路运输经营者、码头项目单位、岸电供电企业等关于岸电建设和使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二)关于适用范围。

《办法》主要从交通运输行业节能环保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使用及有关活动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使用范围。

关于船舶适用范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国对其内水具有完全的主权,从推进岸电使用的角度,《办法》对所有在我国境内靠港使用岸电的中国籍和外国籍船舶提出了相同的行为规范要求,第十一条对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规定适用范围包括中国籍和外国籍船舶。同时考虑到船舶的管理主要由船籍国实施,依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管理实践,第九条和第十条仅规定了中国籍船舶受电设施的安装要求。

关于码头的适用范围。规章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规定,明确了码头工程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要求,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港口经营人对已建码头逐步实施改造。考虑到油气化工码头安全风险较大,防爆要求高,实践经验不足,暂不具备推广使用岸电的条件,因此未对此类码头岸电设施建设进行强制性规定。同时考虑到岸电技术的进步和今后应用的可能,新建、改建、扩建的油气化工码头应当预留岸电设施的空间或通路。

(三)关于船舶受电设施安装要求。

新修订出台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船舶受电设施安装提出了要求,《办法》明确新建和已建中国籍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应当符合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为推进解决具备受电设施船舶较少的问题,《办法》规定在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靠泊的船舶,需要满足大气污染排放要求安装船舶受电设施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安装计划并组织实施,这些要求与已发布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中有关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的要求保持了有效衔接。

(四)关于优先使用岸电的要求。

《办法》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的规定,明确了在船、岸均具备相匹配的岸电设施,靠泊时间满足一定要求,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包括船舶靠港期间使用电能、LNG等新能源、清洁能源作为动力,或者关闭辅机等其他等效措施)的船舶,应当使用岸电;同时,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泊位性质、等级、岸电设施匹配性等合理安排船舶靠泊,为保障船舶使用岸电创造条件。

(五)关于安全方面的要求。

为保障岸电设施供电稳定可靠,《办法》规定码头岸电设施投入使用前,码头工程项目单位或者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码头岸电设施检测技术规范》等相关强制性标准组织检测,考虑到高压岸电设施安全性、稳定性要求高,检测难度大,特别要求需经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机构检测。同时,规定了船舶、港口经营人、岸电供电企业和水路运输经营者等相关单位在安全责任划分、建立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鼓励相关单位购买涵盖岸电安全责任的相关保险,降低岸电使用的风险。

(六)关于鼓励政策。

《办法》在相关章节中提出了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出台政策、船舶靠港用电量不计入港口能耗统计范围,以及鼓励相关单位实施优先靠泊、减免岸电服务费、优先过闸、优先通行等措施,进一步鼓励岸电(受电)设施建设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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