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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防台风应急措施

时间:2022-05-05 03:16 点击:101 编辑:邮轮网

法律分析:1)制定防台方案,包括防台组织机构,防台组织岗位职责,防台工作程序,防台通讯网络,防台值班制度等。

(2)施工期间,挖泥船应做好防风安全工作,每天接收天气预报,掌握江上气象动态,警惕热带气旋预兆及“热带低压”的突然袭击,必要时应提前到港内或避风锚地避风。本工程的防台锚地就近码头选用。

(3)挖泥船应加强值班,收到热带气旋警报时,船长应组织全体船员全力以赴,按《船舶防台技术操作规则》的要求,在调度室的统一部署下做好防台工作。

(4)在需要使用锚地避风防台时,提前编制使用防台锚地计划,选定避风锚地。

(5)为确保船舶安全,台风季节前,应组织人员检查船机设备、航行设备、航行仪表、系泊设备、通讯、救生、防火、水密装置、堵漏应急和排水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组织全体船员学习防台知识,在思想上、组织上认真做好防台准备。

(6)在台风来临之前将应急防风锚作试放试收试验,检验锚机,保证随时可用,并将艉缆准备好;检查逃生通道,保证畅通;关闭加班出人口和通行舱口,盖好舷窗和铁盖,检查消防、救生器材齐全有效;备妥抛绳器、撇缆;绑扎牢固甲板、机舱内的活动部件;备齐应急潜水泵 及其他防风物资、气割设备、工具盒电焊设备及属具;甲板上往来行走 出,装好扶手索。

(7)在台风受袭前 8 小时,开始进入防风执行阶段。在风力小于等于6至7级时利用钢桩抗风,当风浪较大时利用防风锚抗风。在台风严重威胁时,撤离到安全避风锚地抛锚。

(8)船舶进入避风时要听从指挥,按规定地点抛锚。

(9)各船舶单位随时掌握船舶在避风锚地的情况,及时处理船舶在防台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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