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1)现场设备与台账相符。现场设备与设备台账,以及设备布置图相一致。
(2)悬挂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可使用复印件)应置于特种设备旁边。
(3)安全标志、标识的张贴。
①机电类合格标志。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合格标志应置于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起重机检验合格标志应张贴在该设备的电源控制箱的空白处;叉车的检验合格标志应张贴在叉车的显眼位置。
②警示标志、安全注意事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警示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应置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③禁用标志。特种设备停用后,应将设备的电源断开,在设备显眼的地方张贴“禁止使用”的标志。
④压力管道标志。在压力管道显眼地方应标明管道的介质名称及介质流向。
⑤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标志。纳入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对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控工作的意见》范围管理的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应在设备明显位置标注“重点监控特种设备”。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的张贴。将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张贴到相应的部门、工作岗位、特种设备使用场所。
(5)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①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在校验有效期内,并灵敏可靠;特种设备在许可条件下使用,无异常情况出现。
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随身携带副证以备检查),对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记录(查验设备运行记录),无违章作业现象。
(6)设备环境情况。设备环境整洁通畅,符合设备的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