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洋石油623船
准确版还没出来,要再等2、3天一批才会出来完整~~这是网传版本,供参考~~祝录取顺利~~
北京大学 682
清华大学679
复旦大学665
上海交通大学665
北京大学医学部662
中国人民大学658
浙江大学657
中国科技大学652
南京大学65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646
中央财经大学64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部640
对外经贸大学632
上海财经大学630
北京邮电大学629
南开大学626
西安交通大学628
北京理工大学628
北京外国语大学628
哈尔滨工业大学624
天津大学624
同济大学623
北京师范大学622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620
武汉大学618
华中科技大学618
上海外国语大学617
中国政法大学615
北京交通大学615
东南大学614
大连理工大学613
厦门大学613
中山大学609
北京科技大学609
609
西南财经大学608
山东大学608
东北财经大学607
首都医科大学606
北京工业大学605
西北工业大学605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604
天津医科大学603
602
天津财经大学60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601
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600
电子科技大学600
中国传媒大学599
华东理工大学597
中国农业大学597
四川大学596
北京化工大学596
南京审计学院596
首都经贸大学59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594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59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93
中央民族大学592
中国海洋大学592
大连海事大学591
东北大学591
吉林大学591
重庆大学59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591
北京语言大学591
中南大学590
湖南大学590
中国医科大学590
上海大学589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589
北京林业大学589
兰州大学589
西南交通大学588
哈尔滨工程大学587
南京邮电大学586
武汉理工大学586
2. 海洋石油673船
塔里木河大桥,建成于1995年,全长605米,引道673米,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农一师阿拉尔市。它是开发塔里木石油的第一座大桥,是通向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必经之桥,为塔里木河上游与中下游的分界点。
3. 海洋石油623船队经理
郑和下西洋开始于1405年,2028年是郑和下西洋623周年。郑和下西洋是明代永乐、宣德年间的一场海上远航活动,首次航行始于永乐三年(1405年),末次航行结束于宣德八年(1433年),共计七次。由于使团正使由郑和担任,且船队航行至婆罗洲以西洋面(即明代所谓“西洋” ,故名。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古代规模最大、船只和海员最多、时间最久的海上航行,也是15世纪末欧洲的地理大发现的航行以前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系列海上探险 。
4. 海洋石油623船建造厂
中国航天液体火箭推进技术研究院(西安067基地):专业生产火箭发动机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承担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等航空产品的国家级定型鉴定和适航试飞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第203研究所(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火药技术研发中心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第204研究所 (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从事含能材料、爆炸与燃烧科学、有机化学、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电子仪表及分析测试技术的研究开发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第205研究所 (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从事光机电算一体化产品研究开发的光电信息技术总体研究所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第4研究院(中国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最大的固体火箭发动机研制、生产基地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第631研究所(西安航空计算技术研究所):承担国家重点预研和型号研究的机载/弹载计算机研制及批量生产、航空软件的研究与开发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第623研究所(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代表国家对新研制飞机强度进行验证试验并给出验证结论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第618研究所(中国飞行自动控制研究所):我国飞行控制和惯性导航两大专业的研究发展中心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第206研究所 (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从事电子工程、通信、微波、毫米波、自动控制、信号处理、计算机、无线电计量、电子结构、高精度传动结构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开发应用研究工作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第212研究所 (西安机电信息技术研究所):专门从事电子技术和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研制、主产的多学科综合性与高新技术密集型研究所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第213研究所 (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火工烟火技术专业研究所,是火工行业理化分析及性能检测中心和国家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第5研究院504研究所(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从事空间飞行器有效载荷及电子系统与设备、飞行器测控和卫星应用电子系统与设备研制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第6研究院第11研究所(西安自动化技术研究所):战略、战术导弹与航天大型运载器用液体火箭发动机的研究、设计单位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航天时代电子公司 第16研究所(西安航天精密机电研究所):主要从事中近程飞行器、卫星、飞船用惯性器件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等的科研生产实体,是航天系统历史最久且唯一从事液浮惯性器件研制生产及其相关惯性仪表、自动控制、精密机械、电子线路、计算机应用的专业科研生产所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航天时代电子公司 第771研究所(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主要从事微计算机、半导体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三大专业的研制开发、批产配套、封装、检测经营,是集计算机与集成电路科研生产为一体并相互配套的专业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我国超高速光子网络与通讯联合实验室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三研究所: 从事各类结构复合材料,绝热、烧蚀、密封材料及其它新型复合材料的开发、应用研究和试制、生产
西安航天发动机厂(7103所): 大型液体火箭发动机研制生产厂家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航天六院第十一研究所: 我国航天大型运载器用液体火箭发动机的研究、设计单位
西安航天动力试验技术研究所(165所): 该所试验定型的数十种液 体火箭发动机,成功用于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第一颗外星和“神舟”系列飞船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一所(41所): 开发生产WR型系列增雨防雹火箭作业系统,多用途高性能橡胶密封制品,模型火箭系列产品和发射系统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44所(44所): 主要从事(测力/称重、压力)传感器及配套仪表的研制生产、电子衡器及称重系统的研制生产、工业测试系统的研制生产及过程自动化装置的系统集成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401所: 承担火箭动力系统试验及精密机电产品研制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六研究院(16所): 主要从事我国航天产品、卫星、飞船等用惯性器件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二一〇所: 经营导弹,发动机,地面设备,自动控制,机电,研制,生产,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20研究所(导航技术研究所): 主要从事无线电导航、雷达、通讯、计算机应用等大型系统工程以及民用系统工程的研究、设计与生产
西安卫光半导体有限公司(877厂):生产功率半导体器件、功率晶体管、整流二极管、肖特基二极管、肖特基半桥、晶体管芯、复印机电源、高压静电收尘器、电焊机、高压真空断路器
西北电子试验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三十九所):主要从事连续波测量雷达、弹/星/船测控、卫星通信、应用卫星遥感接收、深空探测系统精密跟踪测量配套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和试验
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以光电应用技术为主导,拥有光电防务、光伏太阳能、光电材料与器件三大主营业务
中航工业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了以剑杆织机、高速线材精轧机组、燃气轮机、风力发电机组、石化设备、铝型材等为主导、涉及众多行业的高技术、高附加值、多元化的产品群
中航工业庆安集团:集航空机载武器装备、飞行器操纵控制系统(装置)两大专业优势为一体的生产企业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飞集团公司):大中型军民用飞机的研制生产基地
西安航天复合材料研究所:我国固体火箭发动机复合材料壳体、喷管和大型复合材料导弹发射筒只要的承制单位
西安东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精密机电产品的设计与制造,制冷压缩机、建材机械、高新材料等专业的技术开发与产品制造
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营金属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
5. 海洋石油681船
大庆钻探工程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08年3月将大庆、吉林两个油田的钻探力量重组整合后,在大庆油田体制内组建的专业化钻探工程技术服务公司。下辖钻井、物探、测井、固井、录井、机修和钻井技术研究等21个单位,有专业施工队伍575支,员工33000多人,是中国石油八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之一。 大庆钻探系统是铁人精神的发源地,也是大庆精神的重要的发祥地之 一。在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涌现出以铁人王进喜、铁人精神的传人李新民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英模人物和以钢铁1205钻井队、永不卷刃的尖刀1202钻井队为代表的一批先进集体,在为国家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创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积淀了深厚的精神文化底蕴,提供了强劲的文化支撑力。 可承担7000米以内的直井、定向丛式井、水平井、小井眼井、欠平衡井、煤层气井和地热井等多种井型的钻井、固井、测井和录井施工及配套技术服务;可在平原、戈壁、沼泽、水域、沙漠、山地、城镇等陆上各种地表条件及恶劣气候环境下,进行地球物理勘探资料采集,并提供相关处理、解释服务;可承揽钻井设备搬迁、钻探生产准备、油水气运输、危险品特种运输及物流配送等业务。具有年钻井6000口,年二维地震资料采集、处理和解释10000千米,三维地震资料采集、处理和解释5000平方千米,测井19000井次,录井1000口,固井7500口,营运车吨位28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多年来,大庆钻探立足松辽盆地,面向国内外市场,不断提升工程技术服务水平,形成了系列特色配套技术和核心技术。在钻井完井方面,拥有以调整井、水平井、分支井、欠平衡/气体 钻井、深井钻井、抗高温钻井液等为代表的特色技术;在物探方面,拥有薄互层高分辨率地震勘探、深层火山岩高精度地震勘探、海拉尔断陷盆地岩性地震勘探、复杂勘探目标高精度成像、扶杨油层河道砂体识别及油藏描述为代表的地震勘探技术;在测井方面,拥有高分辨率快速测井、薄层水淹层测井、深层火成岩测井解释、剩余油饱和度测井、吸水剖面测井为代表的测井资料采集、处理解释技术;在录井方面,形成了以复杂油气水层解释评价、地化录井等分析化验、水淹层录井解释评价、深层气勘探录井配套技术、烃气评价技术、录井信息远程传输技术为代表的录井采集、处理、解释评价、工艺和信息技术。特别是调整井钻井完井技术、薄互层高分辨率地震勘探技术、伴随粒子碳氧比能谱测井技术、复杂油气水录井综合解释评价技术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大庆钻探工程公司广泛开展对外合作。曾构建了以东北、西北、 中原、华北等地域为主的国内市场战略开发区和由南北美、北非、东南亚、中东为主的国际市场战略开发区,实现了从低端市场到高端市场,由工程分包向项目总承包转变的历史性跨越,钻井、物探、固井、测井、地质录井等8个专业的142支队伍曾先后进入美国、印尼、委内瑞拉、埃及、苏丹等12个国家和新疆、冀东等国内市场,先后承揽和参与了阿尔及利亚钻井总承包项目、蒙古塔木察格一体化服务项目、冀东油田一体化服务项目等国内外重点工程技术服务项目。中油集团公司海外业务重新划分后,公司的国际钻修井和配套技术服务区域主要分布在非洲(主要是苏丹)、中东和蒙古三个目标市场,作业区域更集中,更有利于发挥规模优势,实施规模化、集约化、一体化经营,提升“大庆钻探”品牌知名度。 如今,公司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按照集团公司建设国际一流综合性能源公司的重大战略部署,传承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和会战优良传统,以确保大庆油田原油4000万吨持续稳产和实现吉林油田“681”发展目标为已任,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国内第一、国际一流”大型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的目标奋进。 大庆钻探工程公司可提供平原、草地、沼泽、水域、沙漠、山地、城镇等陆上各种地表条件及恶劣自然环境下的地球物理勘探资料采集、处理、解释服务;可承担井深1000米至7000米的直井、定向丛式井、水平井、侧钻水平井、小井眼井、欠平衡井、煤层气井和地热井等多种井型的钻井、固井和测井施工;同时可提供上述各种井型钻井设计、井眼轨迹监测与控制、钻井液、取心及欠平衡等特殊工艺技术服务;具备年地震39000道,钻井2600口,进尺300万米,测井、固井4500口的钻探生产能力。钻探工程公司除在中国东北地区进行勘探工作外,还在中国的吐哈、塔里木、玉门、长庆、辽河、滇黔贵、胜利、南阳、西藏、青海、冀东、大港、吉林、两江等地区和东南亚、南美、北美、中东、北非、中亚、东亚等区域进行了各种类型油气勘探工程技术服务。 拥有集地球物理勘探资料采集、处理、解释、地质综合研究于一体的国际化专业化地球物理勘探服务公司。可提供在陆上各种环境条件下石油和天然气及油气共生矿藏的地球物理勘探、水文地质勘测、地形测量、工程勘探及GPS测量等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已在中国东北的松辽盆地、海拉尔盆地、三江盆地、新疆的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青海的柴达木盆地、藏北的羌塘盆地、内蒙古的二连盆地、吉林长白山区、云南楚雄山区以及委内瑞拉和印度尼西亚等地区和国家,提供了地震勘探技术服务。
6. 海洋石油634船
中国石油大学2020年河北省提档线华东校区625,北京校区634
7. 海洋石油656船
石油工程最高分656,平均分634,油气储运最高分636,平均分620,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最高分631,平均分622
8. 海洋石油612船
东营港地处黄河入海口以北,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北部、渤海湾西南岸,东南距黄河入海口约18海里。该港北距天津港85海里,东北距大连港166海里,东距龙口港78海里,是渤海西南部较大的综合性港口。东营港以东营市为依托,分为东营港区、广利港区、广北港区、广饶港区、刁口港区共5个港区,形成了以东营港区为主,其他港区为辅的港口
东营港主要进出口货物为原油、石化产品、盐及盐化产品、建材、农副产品等。随着油田海上生产产量的不断增长,沙石料等货物的需求不断增加,2011年东营港货物吞吐量打到了612万吨。2012年东营港完成货物吞吐量831万吨,2014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652.7万吨,其中海上货运量完成212.7万吨。
9. 海洋石油608船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谖豢梢远怨榈档谋ü氐チ硇斜嘀评淼ス榈当嗪拧@淼ス榈当嗪挪坏迷诓棵乓酝庥糜诒ü氐ケ晔丁?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备案号 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十二位编码。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 2、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 3、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例如: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征免性质也应当是来料加工,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应为“B”。 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于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六、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审单关员按实际日期修改批注。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七、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为十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 特殊情况下确定经营单位原则如下: 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2、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 八、运输方式 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原则如下: 1、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4、无实际进出境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中的运输方式“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仓)、“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转内销)或“9”(其他运输)。 九、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本栏目填制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船舶呼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航次号)。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码+“/”+进出境日期(8位数字,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下同)。 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进出境日期。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 6、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转关标志“@”+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报转关运输标志“@”。 7、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8、无实际进出境的加工贸易报关单按以下要求填报: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货物,应先办理结转进口报关,并在结转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即“转入XX(关区代码)XXXXXXXXX(进口报关单号)”。按转关运输货物办理结转手续的,按上列第6项规定填报。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在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进口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 上述规定以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十、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进口提单号或出口运单号。 2、汽车运输免于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免于填报。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进出口转关运输免于填报。 十一、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登记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 十二、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使用《登记手册》的,按《登记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三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以及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退换后复运进口的,填报与《登记手册》备案相应的退运(复出)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6、备料《登记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登记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为“进料余料结转”。 7、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登记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十三、征免性质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根据《登记手册》填报“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或其他相应征免性质。 3、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4、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 5、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十四、征免比例/结汇方式 征免比例仅用于“非对口合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代码“0715”)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填报海关规定的实际应征税比率,例如5%填报5,15%填报15。 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 十五、许可证号 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十六、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142”)。 十七、装货港/指运港 装货港指进出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 十八、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十九、批准文号 进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进口付汇核销单》编号。 出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二十、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价,出口填报FOB价。 二十一、运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运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例如: 5%的运费率填报为5; 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 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二十二、保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例如: 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 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二十三、杂费 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例如: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 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报为-1;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填报为303/500/3。 二十四、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二十五、件数 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舱单件数为集装箱(TEU)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2、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 二十六、包装种类 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 二十七、毛重(公斤) 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 本栏目填报进(出)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八、净重(公斤) 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九、集装箱号 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 本栏目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集装箱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例如: TBXU3605231*1(1)表示1个标准集装箱; TBXU3605231*2(3)表示2个集装箱,折合为3个标准集装箱,其中一个箱号为TBXU3605231。 在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装箱编号打印在备注栏或随附清单上。 三十、随附单据 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的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 三十一、用途/生产厂家 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如“以产顶进”填报“13”。 生产厂家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本栏目供必要时手工填写。 三十二、标记唛码及备注 本栏目上部用于打印以下内容: 1、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2、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外贸企业名称。 3、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本栏目,即“转至(自)XXXXXXXXXXXX手册”。 4、其他申报时必须说明的事项。 本栏目下部供填报随附单据栏中监管证件的编号,具体填报要求为: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号码。一份报关单多个监管证件的,连续填写。 一票货物多个集装箱的,在本栏目打印其余的集装箱号(最多160字节,其余集装箱号手工抄写)。 三十三、项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 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和打印该项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必须填报与《登记手册》一致的商品项号,所填报项号用于核销对应项号下的料件或成品数量。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深加工结转货物,分别按照《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项号和出口成品项号填报。 2、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转出《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进口报关单按照转进《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3、料件复出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4、成品退运货物,退运进境报关单和复运出境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报。 5、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 6、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项号,进、出口报关单货物数量应一致。 三十四、商品编号 指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中商品编号与实际商品编号不符的,应按实际商品编号填报。 三十五、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所提供的商业发票相符。 2、商品名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以及监管的要求为准。禁止、限制进出口等实施特殊管制的商品,其名称必须与交验的批准证件上的商品名称相符。 3、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本栏目填报录入的内容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名称与规格型号一致。 三十六、数量及单位 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一行。 2、凡海关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明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3、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还需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下方(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相同时必须修改备案或转换一致后填报。 三十七、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原产国(地区)指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中国”(代码“142”),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 2、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中国”(代码“142”)。 3、料件复运出境货物,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加工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填报“中国”(代码“142”),复运出境时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 三十八、单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三十九、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四十、币制 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 四十一、征免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应根据《登记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 四十二、税费征收情况 本栏目供海关批注进(出)口货物税费征收及减免情况。 四十三、录入员 本栏目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人员的姓名。 四十四、录入单位 本栏目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单位名称。 四十五、申报单位 本栏目指报关单左下方用于填报申报单位有关情况的总栏目。 申报单位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自理报关的,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名称及代码。 本栏目还包括报关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等分项目,由申报单位的报关员填报。 四十六、填制日期 指报关单的填制日期。预录入和EDI报关单由计算机自动打印。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四十七、海关审单批注栏 本栏目指供海关内部作业时签注的总栏目,由海关关员手工填写在预录入报关单上。 其中“放行”栏填写海关对接受申报的进出口货物作出放行决定的日期。 海关监管方式与征免性质对应关系表 一、进口报关单海关监管方式(即贸易方式)与征免性质逻辑对应关系 监管方式 对应征免性质 一般贸易 0110 101一般征税299其他法定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401科教用品403技术改造406重大项目412基础设施413残疾人418国产化606海上石油608陆地石油609贷款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易货贸易 0130 101一般征税 301特定区域413残疾人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来料加工 0214 502来料加工 999例外减免 来料以产顶进 0243 101一般征税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898国批减免999例外减免 来料料件内销 0245 101一般征税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来料深加工 0255 无对应征免性质(自动跳过) 来料余料结转 0258 无对应征免性质(自动跳过) 来料料件退换 0300 无对应征免性质(自动跳过) 来料成品内销 0345 101一般征税 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401科教用品403技术改造406重大项目412基础设施413残疾人501加工设备601中外合资602中外合作603外资企业606海上石油608陆地石油609贷款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加工贸易设备 0420 101一般征税501加工设备999例外减免 加工设备内销 0446 101一般征税 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403技术改造406重大项目412基础设施413残疾人601中外合资602中外合作603外资企业606海上石油608陆地石油609贷款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加工设备结转 0456 无对应征免性质(自动跳过) 补偿贸易 0513 502来料加工999例外减免 进料对口 0615 503进料加工999例外减免 进料以产顶进 0642 101
10. 海洋石油677船
以色列石油储量在世界上排不上名次,以色列国,简称以色列,位于西亚,总人口926万人,其中,犹太人口共677万,是世界上唯一以犹太人为主体民族的国家,以色列是一个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一直致力于科学和工程学的研究,以色列研发产业中最知名的是军事科技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