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政府积极支持和扶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将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工作考核内容,“两网”建设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二、乡镇政府成立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乡镇设有专职药品安全监管协管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施,经费有保障,并建立工作档案;辖区内各行政村村设有兼职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员,有办公场所及相应设施,并建立工作档案。三、药品监督网络组织构架完善,药品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无重大假劣药品案件发生。四、建立药品安全信用制度,建立辖区内涉药单位档案,准确记录在监督协查中涉药单位是否依法经营、使用药品情况;实行了涉药单位信誉分级分类管理和药品经营及使用安全承诺制。五、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责任、权利明确,并定期开展对药品信息员组织相关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六、利用各种形式,围绕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农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加强。辖区内呈现出群众关心“两网”建设、重视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社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七、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乡镇、行政村药品零售企业符合GSP要求达100%。八、药品供应渠道和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规范,乡镇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达100%,行政村的“规范药房”达90%以上,各涉药单位药品的供应通过供应网络进行的配送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