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资料文件,水手上岗条件,不会游泳就让上岗,单位有什么责任? 船员管理 3 、申请考试的船员应向考试发证机关递交的材料 : (1)由本人填写并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渔业船员考试发证申请表”; (2) 经考试发证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一年以内检查的“渔业船员体格检查表”; (3)由船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能游泳50米以上的“游泳合格证明”( 仅对初级职务考试者要求 ); (4) 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5) 交验原职务船员证书和能证明船员资历的文件; (6) 在主机总推进功率150 千瓦以上渔业船舶工作的应交验《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 (7)培训单位出具的业务培训证明; (8) 考试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有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颁布部门】农业部 【颁布日期】1995年02月15日 【实施日期】1995年02月15日 【正 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海洋渔业船员的技术水平,保障渔业船舶航行和生产作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和在外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中国籍船员。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是渔业船员考试发证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各级渔港监督机关是渔业船员考试发证机关(以下简称“考试发证机关”)。 第四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渔业船舶”:系指从事海洋渔业生产以及渔业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包括捕捞船、养殖船、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站、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轮、交通船、驳船、渔政船和渔监船等。 第十九条 申请考试的船员应向考试发证机关递交下列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并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渔业船员考试发证申请表”(附件二); (二)经考试发证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一年以内检查的“渔业船员体格检查表”(附件三); (三)由船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能游泳50米以上的“游泳合格证明”(仅对初级职务考试者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7年第11 【等 级】 部门规章 【发布机关】 交通部 【发布时间】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违法船舶、设施处以5000元至10000 元罚款;对违法人员处以300元至500元罚款: (一)船舶配员低于港务(航)监督机构核定的最低安全配员规定; (二)船员未持有适任证书在船上任职; (三)船员未持有有效适任证书在船上任职; (四)船员的任职超越其适任证书上所载职务、职能、航区(线)、等级或种类。 这是我帮你查到的相关资料,你可以请教法律方面专家,确定,追究其单位责任,取得相应的赔偿,椐我了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你们可以取得的赔偿不是很多,现行法律 因工殉职,不过10--20万,对你现在在上海可能微不足道,所以你看如何取得精神赔偿,因为单位本身有错,而且现在尸体找不到。对家人打击都是巨大的,1 对你的情况深表同情,希望你好运,你现在在上海,你看如何能得到媒体支持,上海的媒体还是很权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