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总 则 为了加强国家对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 条例。1《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于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2三、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擅自雇用外国籍船员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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