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交海发〔2001〕38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国内跨省航行载客定额50人及以上的客船(包括客滚船、旅游船、高速客船)、150总吨及以上的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船生效。该规则对其他船舶的具体生效日期另行通知,原则上对油船不迟于2003年7月1日生效。
交 通 部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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