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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船,包括载客高速艇: 1998年 7月 1日; (二) 50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载货高速艇:1998年7月1日; (三) 500总吨及以上的其他货船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 2002年 7月 1日。 第五条 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包括公司审核和船舶审核,并分别由主管机关和经主管机关授权的中国船级社按照《国际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本规则的规定组织实施。实施公司审核的审核员必须持有由主管机关统一颁发的审核员证书。 第六条 公司要求签发“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及其相关审核的申请,船舶要求签发“安全管理证书”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及其相关审核的申请,
500吨以下是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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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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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气的哦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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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管理海事管理前景微机原理与应用、航海学、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操纵、航海仪器、船舶货运、海商法、避碰技术与法律、海上交通工程、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船舶防污染管理、海上危险品安全运输等。海事管理是研究辖区海事监管特点,贯彻落实海事法规的专业管理部门,为海事执法类内设部门。对海事业务进行专业研究、指导、监督和管理,具体承担船舶监督、危险品和防污染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管理等海事监管业务的专业管理职能和口岸有关管理职能。海事管理处原则上不直接实施海事具体行政行为(特殊规定的除外)。 职责1、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国际公约和国内海事法规,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相关海事业务工作规定。2、根据辖区安全形势,综合分析阶段性海事监管效果,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3、研究、指导和管理通航管理业务,具体负责辖区航道、锚地的设置、规划及相关通航管理规定的制定,助航标志设置、撤除、变更计划和方案的审核,以及水上水下工程规划、评估和建设的论证、竣工验收及会审等相关工作。4、研究、指导和管理辖区口岸开放相关业务。5、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安全检查业务。6、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登记和船舶证书、文书办理业务。7、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和进出口岸查验业务。8、研究、指导和管理船员考试、评估、发证和跟踪管理业务,具体负责考务工作的组织和对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9、研究、指导和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防止船舶污染业务。10、负责辖区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和《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宣贯、推进和审核管理。11、组织实施信用监管机制在海事监管业务中的应用。12、负责对海事处移送的海事违法案件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