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的名称
1、船舶的性质主要有三个:拟人化、不动产性及集合物性。
2、(1)拟人化体现为为船舶具有船舶名称、船舶国籍、船籍港、船舶失踪制度、船舶作为诉讼当事人处理。
(2)不动产性体现为公示方法为登记,物权变动需采取书面形式,可以设定抵押。
(3)集合物性体现在船舶是各组成部分的统一体,任何部分脱离了船舶就不能独立存在并发挥作用。
2. 船舶的名称核定
1、申请船舶识别号;
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
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
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
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除第4项向船舶检验处申请办理外,其余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办理。
(二)对于现有船舶,如以前有申请过船舶识别号的,不需要再申请船舶识别号,办理登记从第2步的申请船舶名称核定开始;如从未办理过登记的现有船舶,按新建船舶办理。
3. 船舶的名称管理办法
1.申请 【窗口提交】
2.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口头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没有收到补正材料通知的,即视为申请自动放弃。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3.实人认证 不需要
4.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办公电话查询。
7.办理结果 给予核准的,核发《船舶名称核定使用/变更通知书》交申请人;不予核准的,不予注册并说明理由。
8.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现场领取
4. 船舶的名称代码
船舶的识别号,由英文字母和11数字组成。
5. 船舶的名称 喷涂
船体涂装的施工方法按下列要求进行: 船体外板、甲板、甲板室外板、舷墙内外、机舱舵桨花钢板以上部位采用喷涂方法进行。
对手工焊缝、角焊缝、型材背面、自由边先行预涂,方可喷漆。
其他部位采用刷涂和辊涂方法进行。
应严格按照《船体各部分油漆牌号、涂层数、干膜厚度一览表》进行施工。
涂漆必须在涂装表面清理符合要求,经专门人员检查,船东代表认可后方可进行。
涂漆工具的类型应与所选用的涂料相适应,当改用他种涂料时,应对全套工具彻底清洗。
涂刷后一道油漆时,应保持前一道表面清洁干燥,其干燥时间通常不少于生产厂规定的最短涂装间隔时间。
为减少二次表面清理的工作量,凡焊缝、割口、自由边(自由边要求倒角)和火工烧损部位(不包括水密试验焊缝),应在焊割加工后,立即清理干净,用相应的车间底漆补漆。
对表面美观要求较高的部位,应避免涂层产生流挂、积聚等缺陷。
6. 船舶的名称有哪些
是东风号
“东风号”远洋货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艘自行设计建造的万吨级远洋船。
“东风号”远洋货船由江南造船厂制造,1965年交付使用。总长161.4米,船宽20.2米,船深12.4米,载重量1.3488万吨,排水量1.7182万吨。
“东风号”远洋货船集中反映了当时中国船舶设计、制造水平以及船舶配套生产能力,为中国大批量建造万吨以上大型船舶奠定了基础。
7. 船舶的名称查询
船舶名稱。
船舶(boats and ships),各种船只的总称。船舶是能航行或停泊于水域进行运输或作业的交通工具,按不同的使用要求而具有不同的技术性能、装备和结构型式。
船舶是一种主要在地理水中运行的人造交通工具。另外,民用船一般称为船,军用船称为舰,小型船称为艇或舟,其总称为舰船或船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