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效用试验
南京长江大桥,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时,禁止下列行为:
1.淌航;
2.并绑航行;
3.掉头、横越;
4.穿越非通航桥孔;
5.试航船舶进行效用试验;
6.追越或者并列行驶;
7.其他影响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的行为。
2. 船舶性能实验技术
全回转试验测量船舶回转一周的轨迹,是对舵角、航速、航行角度等多项性能的综合试验,在设计高转速的情况下,检验船舶的综合性能。
回转试验是最为危险的测试之一, 但是这项试验的最大风险在于,船体有倾覆的危险。
3. 船舶实验报告
一、船体放样
1.线形放样:
分手工放样和机器(电脑)放样,手工放样一般为1:1比例,样台需占用极大面积,需要较大的人力物力,目前较少采用;机器放样又称数学放样,依靠先进技术软件对船体进行放样,数学放样精确性较高,且不占用场地和人力,目前较为广泛的采用机器放样。
2.结构放样、展开:
对各结构进行放样、展开,绘制相应的加工样板、样棒。
3.下料草图:绘制相应的下料草图。
二、船体钢材预处理:
对钢材表面进行预处理,消除应力。
1.钢材矫正:一般为机械方法,即采用多辊矫夹机、液压机、型钢矫直机等。
2.表面清理:
a.机械除锈法,如抛丸除锈法喷丸除锈法等,目前较为广泛采用。
b.酸洗除锈法,也叫化学除锈,利用化学反应。
c.手工除锈法,用鎯头等工具敲击除锈
三、构件加工
1.边缘加工:
剪切、切割等;
2.冷热加工:
消除应力、变形等;
3.成型加工:
油压床、肋骨冷弯机等。
四、船体装配:
船体(部件)装配,把各种构件组合拼接成为各种我们所需的空间形状。
五、船体焊接:
把装配后的空间形状通过焊接使之成为永久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六、密性试验:
各类密性试验,如着色试验、超声波、X光等。
七、船舶下水:
基本成形后下水,设计流水线以下的所有体积均为浸水体积。
1.重力下水:
一般方式为船台下水,靠船舶自重及滑动速度下水。
2.浮力下水:
一般形式为船坞。
3.机器下水:
适用于中小型船舶,通过机器设备拖拉或吊下水。
八、船舶舾装:
全面开展舾装系统、系泊系统、机装、电装、管装等方面的工作。
九、船舶试验:
系泊试验、倾斜试验,试航(全面测试船舶各项性能)。
十、交船验收。
4. 船舶效用试验方案
每艘船舶应配备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并且两者之一发生故障,不能导致另一装置不能工作。
辅助操舵装置独立于主操舵装置的控制系统,规范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效用试验。
按结构的不同,有的辅助操舵装置在舵机室操作,有的也能在驾驶室操纵,一般是驾驶员指挥,由水手操作。平时效用试验时,一般由大管轮会同驾驶员进行。
5. 船舶水动力性能实验
目前常规的商业船舶的是使用重油来作为燃料的,柴油也叫轻油,商船也是使用的,但是只在靠离码头、或者发生危机情况下才使用。
渐渐地轮船取代了过去的帆船。轮船最主要的优点是它们不依靠风和比帆船快。它们比较可靠,到达一个港口的时间也一般与天气无关。轮船的燃料有煤、煤球、重油和木头。
轮船分涡轮机和蒸汽机。
蒸汽机由三个部分组成:蒸汽炉、汽缸和冷凝器。在蒸汽炉中,通过燃烧过程水沸腾为蒸汽。通过管道蒸汽被送到汽缸。阀门控制蒸汽到达汽缸的时间。蒸汽在汽缸内推动活塞做功,
6. 船舶试验包括
(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核查消防员装备;
(17)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2.检查有关证书的有效性,核查已备有所需文件。
3.年度检验合格后,应在适航证书上签署。
7. 船舶强度试验
(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
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
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
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
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
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
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
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
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
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
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
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
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
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
核查消防员装备;
(17)
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
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
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
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
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
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
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
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
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
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
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
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
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
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
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8. 船舶航行试验
船舶出厂前要注意做这些测试
出厂测试各项目需要检验的内容很多,不能一一列举。
主要是系泊试验的检验项目,之后就是试航(航行试验)。系泊试验主要包括:
1. 主机和轴系试验:投油清洗检验、动力系统泵试验、主机保护装置试验、主机报警试验、集控台主机报警试验、主机起动机换向试验、主机和轴系系泊运转试验;
2. 柴油发电机组和配电板试验;
3. 甲板机械及各类辅机试验;
4. 船舶系统试验;
5. 电气设备试验;
6. 倾斜试验。
9. 船舶检验的作用
验船机构对入级船舶的特别检验所采取的另一种形式。即把特别检验的项目由集中一次进行,改为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两次特别检验之间有计划地进行的检验。循环检验周期不能延期,但每一周期内的个别检验项目允许适当延长。实施循环检验的好处在于减少或避免集中进行特别检验所造成的非生产性停泊,提高船舶周转率。世界各主要验船机构均开展循环检验。
10. 船用产品检验
1.负责管辖范围内船舶、水上设施、船用货物集装箱及船用产品检验机构、辅助性检验机构、公正性检验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有关单位的质量自检制度实施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开展管辖范围内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对验船工作的投诉;参与船舶检验质量有关的重大事故的调查。
3.按照授权,负责外国驻华验船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本局登记船舶的吨位丈量复核、临时船舶吨位证书签发、本地船厂建造的中国籍船舶重要日期确认工作。
5.按照授权组织开展全国辅助检修检测机构人员培训和发证工作。
6.承担中国海事局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职责,协助部海事局组织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7.负责管辖范围内船检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与船检技术相关的国际公约、国内政策法规以及国内外船舶技术发展动态的跟踪研究和履约实施工作。
8.负责管辖范围内船舶检验新技术、新规范应用及试点方案的受理和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