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二是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请问安全生产中“两个主体”责任是哪里明确提出的?谢谢
2006年7月16日出版的2006年第14期《求是》杂志发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的文章《安全生产:提高认识 把握规律 理清思路 推动工作》,李毅中在《求是》上撰文称,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中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哪些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一、物质保障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四、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五、教育培训责任:包括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六、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