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负责渔政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我国在黄渤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设区域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还在重要渔港、边境水域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型江河,根据需要设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监督管理机构。从广义上来说,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也包括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还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执行具体的检查监督任务。 我国的渔政监督机构是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也有的地方把渔政归口于水产部门。 我国各地渔政的主要任务基本可以做以下列举: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业捕捞许可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监督渔业资源的人工增殖;
3、组织有关市、县监督管理省辖海域和内陆跨界渔业水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4、监督伏季休渔等资源养护措施的落实;
5、查处违反渔业生产秩序和破坏渔业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
6、对水生野生动物实施救助;
7、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违法行为;
8、指导、协调辖区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工作;
9、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10、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组织管理渔业通讯;
12、调查处理渔事纠纷,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