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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船员在船上都是干什么工作?

时间:2022-08-17 14:48 点击:182 编辑:邮轮网

船上人员职责
高级海员职责:
甲板部
⑴船长: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主要工作包括领导全体船员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下达 的各项指示和规定;优质全面地完成运输生产和其他任务,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发挥船舶正常航海和运货;严守国际公约和地区性规定和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遇到应急情况时果断而稳妥地处理各项事务。
⑵大副: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协助船长做好安全生产和船舶航行,担任航行值班;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保养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货物积载计划、维护保养计划;主持安全月活动和相关安全工作。
⑶二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驾驶设备包括航海仪器和操舵仪等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负责航海图书资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种记录的登录。
⑷三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轮机部
⑸轮机长: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检查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⑸大管轮: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参加机舱值班,维护机舱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进装置及附加设备,锅炉以及润滑冷却、燃油、起动空气、超重动力和应急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⑹二管轮:履行值班职责,主管辅机及其附属系统、应急发电系统与燃油柜、驳运泵、分油机、空压机、油水分离设备和污油柜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⑺三管轮:履行值班职责,主管副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各种水泵、甲板机械、应急设备和各种管系

船员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

1.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所有任职人员;船员则不包括船长,仅指与船舶所有人签订船员雇佣协议的人。
2.船员工作轻松,工作单一不复杂:高级船员在船上具体工作就是值班和管理普通船员,每天工作8小时,4小时一班,不当班时间可以自由分配;
3.船员工作有保障,船员证件和车辆驾驶证一样,终生有效,具有永久性:高级船员培训出来后,具备到任何一家船务公司船舶工作的资质,随着海运市场的拓展,对船员的需求越来越大,可以说是海水不干,航运不断;国家交通部计划到2020年建造20000艘国内外货轮,需要相当数量的船员来配备,对于船员的需求同样就会源源不断,一句话,有船,就要有船员;
4.、船员工作可以自由支配,不受局限性 :船员可以随意上下船,只要自己愿意,每个合同期可以在船工作6-12个月,同样不想上船无人干涉,关键是必须具备船员资格。

论述题.1.简述船舶理货的工作程序。2.单船理货船长的职责有哪些?3.简述

理货的工作程序:
1、在船舶装卸前,船舶代理人应将进口货物或集装箱的积载图、舱单,出口货物或集装箱的配载图、配载清单,以及其他有关单证资料,提供给港口分公司。
2责各舱的理货业务。对装卸散装货物的船舶,根据理货工作需要,派出理货员。 理货员的理货岗位在舱内、甲板或船边。
3、在船舶装卸前,船方应向理货组长介绍进口货物的装舱隔票和航行途中情况,出口货物的卸货港顺序和装舱隔票要求,以及装卸货注意事项。
4、在船舶装卸过程中,理货员填制计数单或理箱单。理货组长填制日报单。 在装拆箱过程中,理货人员填制装/拆箱理货单。
5、理货组长根据货物实际装舱部位,编制货物分舱单,绘制货物积载图,提请船方签字。
6、在全船理货结束时,理货组长编制理货证明书,提请船方签字。 理货公司凭理货证明书和其他船方签证,向船舶代理人结算各项费用。
7、经船方签字的理货单证,提供船方各一份;货物积载图和货物分舱单,提供船方各四份。货物溢短单、货物残损单、集装箱溢短/残损单、理货证明书,通过船舶代理人提供船公司各一份。
8、在船方签认理货单证后,如发现理货数字差错、错装、错卸、漏装、单证处理错误等情况时,理货公司通过船舶代理人向船方进行更正,或向船公司发出更正单。
9、对船方负责箱内货物的集装箱或卸船时船方签认铅封断失的集装箱,如箱内货物数字溢出、短少或原残时,理货公司编制集装箱货物溢短/残损单。 对卸船时铅封完好,启封前铅封断失的集装箱,如箱内货物数字溢出、短少或残损时,理货公司不编制集装箱货物溢短/残损单。 对船方负责箱内货物的集装箱,如装箱货物数字溢出、短少或残损时,理货公司如实在装货单上加批注。
船长具有以下五种基本的职能:
1.指挥、管理船舶职能
船长是船上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船舶的驾驶、客货运输、日常管理、安全等方面负有权力(请注意,是“权力”)和责任。
2.有限的警察职能
警察职能本应属于公安,但由于船上的特殊性,这种职能便本能的落到船长头上。必要时,船长是可以下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犯罪事情的发生或者扩大;防止违法、犯罪嫌疑人销毁、藏匿证据等。
3.公证职能
船舶的客货运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和需要公证的事件。比如,自然人的出生、死亡,自然人出生的国籍证明,婚姻关系的订立和解除、海葬、订立遗嘱等等。这需要船长拥有本项职能。
4.应变职能
船长在紧急情况下,为了维护船舶、人员、所载货物的安全而采取非常措施以应付突变事件的权利(请注意,是“权利”)。它分为三个方面:(1)对人处分权;(2)对物处分权;(3)对事处分权。
5.代理职能
船长在法律规定的代理权限内以船公司的名义同第三人为意思表示,并将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直接归于船公司承受,这就是船长的代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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