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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院录取条件?

234 2024-02-27 21:12 admin

一、海事法院录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年龄为18-35周岁(1987年9月1日-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海事法院开庭流程?

海事法庭井庭流程:先短信和公告通知案件当事双方及第三者和证人,律师和法院出庭的相关人员以及开庭日期,后在开庭期前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人都必须提前到场,现场武警维护秩序准备开庭,主办案件的法官到场,在肃静安全正常的环境下宣布开庭。

三、青岛海事法院全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成立于1984年6月1日,专门管辖山东沿海3000多公里海岸线及其延伸海域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和海事行政案件。法院审判综合楼现坐落于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3号。全院现有在编干警90人,其中行政编81人、事业编9人;现有干警中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87人,占总人数的96.7%,其中硕士32人,占总人数的35.6%。

四、为什么有海事法院?

成立海事法院是为了使法院的工作分工更精细明确,我国幅员辽阔海岸线漫长港口众多其中不乏世界级的大港口,与世界各国通过海上来往的商务活动十分频繁,也就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很多纠纷,所以将涉海涉外的案件交由专门的海事法院处理会更专业。

五、梧州有没有海事法院?

还没有,应梧州海事局邀请,北海海事法院贵港法庭梁向明庭长为梧州海事局执法人员授课。梧州海事局领导班子、机关业务部门、办事机构均派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六、海事法院主要判什么?

  海事法院是(英文为MaritimeCourt)为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而设立的专门审判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主要有: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包括:

  (1)船舶碰撞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案件;

  (2)船舶碰撞海上、通海水域、港口的建筑物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水下敷设的设施损害赔偿案件;

  (4)船舶排放、泄漏有害物质或者污水,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及货物损害的损害赔偿案件;

  (5)海上或者港口建设、作业以及拆船造成水域、港口或者他船及货物损害赔偿案件;

  (6)船舶航行、作业损坏渔网、其他捕鱼设施和水产养殖的损害赔偿案件;

  (7)航道中的沉船、废弃物、海上作业设施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案件;

  (8)海上运输或者海上、通海水域、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

  (9)非法留置船舶和船载货物案件;

(10)其他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2.海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案件。包括:

  (1)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远洋运输、含有海运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沿海和内河运输,以及水水联运、水陆联运等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水上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3)船舶的建造、买卖、修理和拆解合同纠纷案件;

  (4)以船舶作抵押抵押或者以船舶营运收入作抵押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

  (5)租船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海船的光船租赁、定期租船、航次租船合同,沿海、内河运输船舶的租赁、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6)船舶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7)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8)供应船舶营运或者日常所需物品等合同纠纷案件;

  (9)海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10)海上救助、打捞合同纠纷案件;

  (11)拖航合同纠纷案件;

  (12)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海运货物保险、船舶保险、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险、人身保险等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13)海上运输联营合同纠纷案件;

  (14)其他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3.其他海事海商案件。

包括:

  (1)海运、海上作业(含捕捞作业)中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2)港口作业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在港区内进行测量、勘探、建港、疏浚、爆破、打捞、救助、拖带、水上水下施工、港口装卸(装卸、驳运、保管)和理货作业等纠纷案件;

  (3)共同海损纠纷案件;

  (4)装卸设备、属具、集装箱灭失赔偿纠纷案件;

  (5)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对大陆架的开发和利用,海岸带的开发和利用,海洋渔业和水产品的养殖的开发和利用,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水下工程、海洋科学考察等纠纷案件;

  (6)船舶共有人之间的船舶经营、收益、分配纠纷案件;

  (7)船舶所有权、占有权、抵押权,或者海事优先请求权的纠纷案件;

  (8)认定船舶及其他海上无主财产的案件;

  (9)涉及海洋、内河主管机关的行政案件;

  (10)海运欺诈案件;

  (11)法律规定由海事人民法院受理的和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案件。

  4.海事执行执行案件。包括:

  (1)内河主管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案件;

  (2)海事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

  (3)申请执行与船舶和船舶营运有关的公证机关确认的债权债权文书的案件;

  (4)依据1958年在纽约通过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申请我国海事法院承认、执行外国或者地区的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案件;

  (5)依照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司法协助司法协助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协助执行外国法院裁决的案件。

  5.海事请求保全海事请求保全案件。包括:

  (1)海事请求权请求权人为保全其海事请求权,在诉讼前申请扣押扣押船舶的案件;

  (2)海事请求权人依合同规定,在诉前申请扣押船载货物或者船用燃油的案件。

七、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都是什么机关?

是我国的专门审判机关。解放军军事法院设三级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高级人民法院权限。海事法院是设立在沿海和长江重要城市专门审理海事诉讼的法院,行使中级人民法院权限,我国在大连、天津、上海、宁波、厦门、广州、北海、海口、武汉等地设立十一家海事法院。

八、军事法院海事法院均属于什么机构?

是我国的专门审判机关。解放军军事法院设三级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高级人民法院权限。海事法院是设立在沿海和长江重要城市专门审理海事诉讼的法院,行使中级人民法院权限,我国在大连、天津、上海、宁波、厦门、广州、北海、海口、武汉等地设立十一家海事法院。

九、海口海事局几点上班?

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早上九点后开始上班吧。

十、武汉海事法院上班时间?

海事法院上班时间是0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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