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的防火等级是怎么分的?编辑:山东省黄河造船厂 发布时间:公约和规范规定:在起居处所、服务处所、控制站、机器处所的限界舱壁,对其构造和隔热所用不燃材料的要求,以及梯道环围和走廊的保护可按照ⅠC法、ⅡC法、ⅢC法之一处理。首先需要我们明确的是,法规要求的是“起居处所、服务处所、控制站、机器处所、梯道环围和走廊”这些区域。因此,在现场检查的时候,我们检查人员不应该将防火结构保护要求扩大到船上的其他区域。 ⅠC法-----应安装和布置认可型的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以在起居处所的所有走廊、梯道和脱险通道内提供感烟式探测保护和手动报警按纽,在起居处所内,以不燃的B级或C级分隔作内部的分隔舱壁,一般不设有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公约要求:油船、化学品船和液化气船必须采用ⅠC法。) ⅡC法-----在可能发生火源的所有处所,应装设和布置认可型的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以保护起居处所、厨房和其他服务处所,但基本没有失火危险的处所如空处、卫生处所等除外,此外,还应安装和布置认可型的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以在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的所有走廊、梯道和脱险通道内提供感烟式保护和手动报警按纽,一般对内部分隔的舱壁的型式不予限制。 ⅢC法------在可能发生火源的所有处所,应装设和布置认可型的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以在所有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内能探知火灾的发生,但基本没有失火危险的处所,如空处、卫生处所除外。一般对内部分隔的舱壁的型式不予限制,但在任何情况下任一起居处所或用A级或B级分隔的各个处所的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主管机关可考虑增加公共处所的面积(如7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