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海是指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属沿海国主权管辖。
2、公海在国际法上指各国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部分。
领海(一般是12海里)与公海之间的次级地位者是专属经济区(可达200海里)。例如,宫古海峡的中部是专属经济区(国际航道,它国有自由航行权,可以无害通过),到西太平洋就很快到了公海。
扩展资料:
公海限制
1、制止海盗行为
海盗行为是指船舶或飞机的船员、机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在公海上或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船舶、飞机、人或财物进行非法的强暴、扣留或掠夺行为。海盗行为是一种国际罪行。
任何国家的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有清楚标志可以识别的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的船舶或飞机,均可扣押海盗船舶或飞机,逮捕船、机上的人员并扣押船、机上的财物。
扣押国的法院可对海盗行为人进行审判处刑,并决定对船舶、飞机或财物的处理,但须尊重善意第三者的权利。如果拿捕无适当理由,拿捕国应赔偿因拿捕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2、制止贩运奴隶
贩卖奴隶是一种国际罪行。从非洲掠夺的奴隶大部由海上贩运到美洲,运送奴隶也属于贩卖奴隶的罪行。每个国家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惩罚悬挂其国旗的船舶贩运奴隶。在任何船上避难的任何奴隶,不论该船悬挂何国国旗,都当然获得自由。
3、禁止未经许可的广播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未经许可的广播指船舶或设施违反国际规章在公海上播送旨在使公众收听或收看的无线电传音或电视广播,但遇难呼号的播送除外。
遇有上述情况,可向船旗国、设施登记国、广播人所属国、可以收到这种广播的任何国家、或得到许可的无线电通信受到干扰的任何国家的法院,对从公海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的任何人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国家可逮捕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的任何人或船舶,并扣押广播器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领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海
领海(英文:territorial sea或territorial waters)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属沿海国主权管辖。领海不超过12海里。
毗连区(Contiguous zone),又称“邻接区”、“海上特别权”,是指沿海国根据其国内法,在领海之外邻接领海的一定范围内,为了对某些事项行使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必要的管制权,而设立的特殊海域。毗连区的宽度为十二海里,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距离不超过二十四海里。
专属经济区(英语:Exclusive Economic Zone,简称EEZ),又称经济海域,是指国际公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领海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概念。 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370.4公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
公海是在国际法上指不包括国家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