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旅社业的管理是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管理难度大,极易引发各种治安、刑事案件,逐渐成为特种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如何做好对旅馆业的日常管理工作,成为当前摆在民警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笔者结合日常工作,谈谈自己对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一些看法。
一、旅馆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登记制度不完善。旅
馆业的登记验证必须做到“实名、实时、实数、实情”,住宿人员信息的登记率要达到100%。民警在日常的检查中,经常发现一些旅馆出现一人登记多人住宿、自己开房间给别人住宿等与实名登记不符的现象。
(二)消防安全存在隐患。有的旅馆为节省开支,没有设置消防安全通道;有的虽然配置了相应的消防器材,但由于更换不及时而过期失效;有的旅馆应急灯摆放不规范,长期没有维护保养,以至在关键时刻发挥不了作用等。
(三)旅馆业治安状况不容乐观。有的旅馆虽然制定了各种制度,但这些制度只流于形式,没有很好地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导致制度形同虚设,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有些旅馆不按规定安装监控设施或监控设施安装不规范,一旦发生案件,很难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资料。个别旅馆业主为了自己经济利益,对场所内违法犯罪迹象熟视无睹,甚至包庇纵容,使其成为藏污纳垢之所。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成因
(一)从业人员认识不到位。在旅馆业日常管理工作中,从业人员为了经济利益往往不认真核对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甚至部分旅客用别人的身份证件登记也可以入住;从业人员遇见了自己认识的人,就不用登记直接入住。有时还出现对民警的检查不予配合,一旦发现民警前来检查,立刻通知没有登记的旅客溜走躲避检查。有的旅馆业从业人员为了获取利润,不与派出所主动配合,采取应付的办法来消极面对派出所对旅馆的管理检查工作。
(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由于旅馆前台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变动相对比较频繁。很多旅馆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大部分是闲散人员或下岗人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名登记制度的执行。
(三)公安机关对旅馆业管理力度不够。很多派出所由于警力不足,对该项工作认识不到位或民警碍于情面等情况,往往对旅馆业的管理力度不够。对旅馆业清查的力度与密度不够,要么处罚力度过于轻微,要么清查密度不够,让从业人员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不按规定登记也能侥幸过关,长期以往,工作便流于形式。
三、加强旅馆业管理的几点看法
(一)加强培训,持证上岗。针对旅馆业从业人员自身素质普遍低,对公安机关的管理认识不到位这一现象,解决的重要途径一方面是要加强对旅馆业的管理,可以采取异地用警或者成立专业执法队的方式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就是加强培训工作,不仅对旅馆老板培训,对其从业人员也要全部培训,着重在端正思想,从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以规范管理。
(二)以查促管,规范化管理。对行业场所依法进行治安监督检查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也是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的重要手段。公安机关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发生在旅馆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执法权威。检查中,一是要求旅馆真正做到如实登记。对部分旅馆老板受利益驱使屡次违法的行为一定要加大处理力度,决不姑息,从根本上打消其侥幸心理。二是发现存在的治安、消防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经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同时,要根据旅馆业治安秩序的情况,对治安问题突出的旅馆实行重点监管,使之不失控、不漏管。通过多层面、经常性的检查,实现对旅馆业治安状况的动态、有效管理。总之,要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法规,通过经常性不定期的检查,强化对旅馆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三)创新工作,注重实效。一是在第一时间掌握旅馆业从业人员信息,要求旅馆业主及时汇报员工变动情况,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暂住证复印件;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旅馆业从业人员发生改变的,也应及时进行登记,同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二是要落实奖励与倒查制度。奖励与处罚在管理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的关系处理不好,就很容易使从业者在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奖罚之间权衡,往往使我们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有些从业者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很容易把管理制度抛之脑后,这有其自身素质的原因,还有我们奖罚不到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