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领导,部门联动。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乡街具体组织实施、社区协助的工作机制,形成公安、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分析通报情况,综合治理,强化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
2、推进《居住证》制度实施。广泛宣传《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和《居住证》制度,大力推进全区《居住证》换发工作,充分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将流动人口进城工作生活等权利义务与《居住证》联系起来,拓展《居住证》的综合功能,让流动人口真正享受“市民待遇”。
3、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统一的信息采集协管员队伍,配备电脑等相应设备,协管员队伍由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考核。落实流动人口落脚之处的出租房屋业主、经营业主、用人单位管理责任,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强化其向乡镇、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申报的主动性。
4、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保障基层系统的稳定性、功能完善性、网络畅通性,加强基层技术培训和考核。争取在基于湖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基础上,拓展系统功能,加快和劳动、计生、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互通,整合多部门信息资源,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建立以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为切入点,以出租屋管理为重点,以人口流动为主线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人、地、事、物、组织以及事件等要素的关联管理。面向职能部门提供流动人口、出租屋数据的采集录入、居住证办理、查询、分类、统计等服务功能。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录入,对已录入的数据,要及时更新维护,实现社会人口基础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