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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监站安全管理职权的法律来源?

时间:2022-02-18 04:53 点击:266 编辑:邮轮网

按照《行政处罚法》对执法主体的规定,目前安监站既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又不具有受“行政机关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的条件,他们没有依法行政权。因此安监站人员仍只能象过去乡镇专职安全员那样,做些上情下达的一般性工作。

什么是乡镇企业管理

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是中国乡镇地区多形式、多层次、多门类、多渠道的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的统称。包括乡镇办企业、村办企业、农民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五级。乡镇企业行业门类很多,包括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以及商业、饮食、服务、修理等企业。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乡镇企业获得迅速发展,对充分利用乡村地区的自然及社会经济资源、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对促进乡村经济繁荣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改变单一的产业结构,吸收数量众多的乡村剩余劳动力,以及改善工业布局、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均具有重要意义。乡镇企业已成为中国农民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也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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