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和规定,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严、抓实、抓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区安全生产全局,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战略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夯实企业“双基”工作为主线,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狠抓事故隐患的防范整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步入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二)任务目标:按照《凉州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要求:“到2010年,全区基本形成规范、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事故总量下降,各项控制指标呈明显下降趋势,其中亿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比“十五”期间下降25%、20%、30%,各项控制指标呈明显下降趋势,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将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日常的各项工作当中,确保全面完成,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目标。
(三)工作思路:围绕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的根本目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夯实企业“双基”工作,力争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大隐患整治、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危险源监控治理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工作重点
(一)细化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按照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量化,落实到企业、车间和岗位,形成自上而下、主体清晰、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工作不到位、失职失察、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所属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问题。
(二)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对没有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核发营业执照,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经审查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以“一通三防”等基础性工作为重点,加大瓦斯、水患等治理力度,严防煤矿透水、冒顶、片帮等事故发生。对查出的隐患要加大整改力度,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资金、责任和防范措施。对无证无照非法开采、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和小煤矿,坚决予以停产整顿或依法予以关闭;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加强规范和管理为重点,依法查处私采、滥挖、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重点加大对边坡、采空区等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市场准入关审核为重点,实行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综合管理职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以事故多发地段和治理超限为重点,加大巡查密度,严格查纠超员、超载、超速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以用火、用电、人员疏散为重点,完善消防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要以加大对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爆破等作业环节的监督管理为重点,积极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流通、使用、贮存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以预防建筑施工事故为重点,督促和检查重点施工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等的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和大型娱乐设施等的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水利、电力、林业、乡企、农机、农牧、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认真对照《凉州区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内容和要求,做好对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水利设施、电力设备设施、农用车、旅游景点、学校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狠抓企业“双基”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必须设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企业,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等生产(经营)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招员工要强化“三级”教育,达到应知应会。强化工矿商贸企业“双基”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注重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技能。
(五)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及事故处理。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着眼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完善网络,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对所属企业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监管,形成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工作有序、监管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要以夯实企业“双基”工作为主线,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及时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引导企业广泛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企业安全装备水平。坚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制,明确整改责任、资金来源和监控措施,督促单位及时整改到位。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职责权限,认真调查处理。
(六)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企业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培训、隐患治理、事故处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生产风险评估等方面开展量化评价,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不断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举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重特大事故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开展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将安全理念渗透到工作、学习、生活和娱乐中,努力提高公民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严格考核,提升安全生产操作水平。
(八)完善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建区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辖区内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提高装备水平,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相关部门及各企业要按照要求,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保证经费投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安全生产关系经济发展的质量,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的稳定和谐。各乡镇、街道、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识到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复杂e799bee5baa6e58685e5aeb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监、公安、交通、城建、国土、质监、教育、乡企、旅游、工商、文体、林业、交警、商务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行政监管责任。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传播安全知识,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区安监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信箱。各职能部门也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力度。
(三)进一步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作用,继续加大对有关行业部门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不断提高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协作沟通,及时通报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实施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及时发现和解决联合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联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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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为了切实做好经济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济局组成检查组于8月4日至11日对全系统所属25户企业,逐户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经济局领导非常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局长申乐连主持召开会议,对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全面部署,认真进行了安全检查。8月4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率领有关科室人员到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帮助企业查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特种作业人员不经培训上岗作业、危化原料库存不符合要求,电器、线路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明胶公司现场办公后,我们立即组成检查组,由局长亲自带队分管局长、办公室、技改科、道口办(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对全系统逐户企业开展了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都非常重视,按照经济局提出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开展了安全检查,并进行了整改。但个别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岗位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二、存在问题
在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共发现问题77项,当即整改9项,限期整改68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责任没落实到人。
2 、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3、电器、线路不进行经常性检查,线路老化、布线不规范,临时用电私接乱扯,刀闸无盖等等。
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企业停产后,没有将危化原料及时处理,留有事故隐患;生产企业危化原料没有专库专储。
5、灭火器材配备不足、过期,不放在明显位置。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督促企业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要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的主要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特别是停产、半停产企业及安全防火重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企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我们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中主要体现一个“勤”字上。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逐级及时上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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