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管理危险品的重大危险源:1。 重大危险源必须保持安全距离的重要场所危险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品储存设 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 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 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2) 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3) 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4) 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品装卸作业的除外)、 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 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5)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 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 种生产基地。(6) 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7)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2。 重大危险源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 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新建的危险品生 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品储存设施,对于不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应当会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 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 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