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机械工程师职称评定
国家通用的证书分三类: 国家通用的证书分三类:
第一类是从业职系的从业资格证,取得这个证书就进入该职业的门槛,可以从事竞争该职业的工作,不表示水平的高低,只是取得资格,一定的时间要复审,才能继续工作。
如汽车驾驶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爆破操作证、氧焊电焊切割证、起重机操作证等。
第二类是管理职系的职称证,表示管理或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不需要复审,永远有效。分三个等级,员级、中级和高级。
如专业技术工程领域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行政管理领域有: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中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三个级别;经济管理领域有:经济员(助理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三个级别;财会管理领域有:会记员(助理会记师)、中级会记师、高级会记师三个级别等。
第三类是专业技能职系技能证,表示职业技能水平的高低,也不需要复审,永远有效。分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级别。专业技能职系是我们国家最庞大的技能队伍,国家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持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就业的职业工种有100多个,而且不断增加。
2. 船舶行业工程师职称
一、申报材料及条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中国航海学会网站下载,A4规格双面打印,一式2份,贴小2寸照片,照片不得采取打印形式。 评审表中“最高学历”需填写本专业的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及专业。 “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单位推荐意见”基层单位需签署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呈报单位需由上级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单位推荐书》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原件1份。
3.除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以及大连海事大学外,其余申报单位(含地方航海学会)应提供其主管部委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表》在中国航海学会网站下载,横版、一式30份。
5.《申请全国船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在中国航海学会网站下载,由单位按专业分别填报,横版、各1份,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本表需同时提供Excel格式的电子版。
6.《船上工作资历证明》原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7.《任职情况证明》原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8.近5年《安全记录证明》原件,由属地海事部门或任职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9.《本人业务工作总结》,即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总结,其核心内容不少于2000字,简介、标点不计。 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0.《学历证明》影印件,以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最高学历认定,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1.《中级职称证书》影印件,需满足五年及以上要求。 如没有中级职称证书的人员,以考取大副、大管轮、二级引航员适任证书时间算起五年及以上,需提供上述适任证书影印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2.《船长、轮机长,一级引航员适任证书》影印件。 适任证书的有效日期必须超过2019年12月31日,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3.在港口作业船舶上工作的船长、轮机长申报高级职称要提供《船员服务簿》中所记载各船舶的国籍证书影印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4.《船员服务簿》要求影印件,不得提交复印件。 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5.担任一级引航员工作任命通知或任命文件影印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6.《一级引航员引航艘次记录》需提供一级引航员引航艘次原始记录明细复印件,由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当年申报截止至7月31日,不少于实际担任一级引航员27个月累计艘次记录。
17.需提供申报人近5年单位考核资料和个人总结材料影印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8.以第一作者撰写并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著至少1篇。 发表申报人论文的刊物必须有统一刊号、有条形码标志的非内部刊物,发表论著的,必须由国家认可的出版社正式出版。 论文、论著需提供封面、目录及全文(论著仅提供内容摘要)影印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9.申报人论文在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应有相关学术会议的“通知”、“邀请函”、“会议代表名单”、“论文集的封面、目录、全文”等,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20.其他能够体现申报人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的材料,如获奖证明、证书、公示材料、考核登记表等,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21.申报单位需提供申报人在本单位公示结果的文件材料,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等,要公布负责职称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
22.每份申报材料档案袋正面应附贴申报材料清单1份,在中国航海学会网站下载。 需注明申报人员姓名、申报专业、手机号码、工作单位、邮寄地址及材料明细等准确信息,以便核实情况,不填写的按无联系方式处理。
23.近期小2寸证件照片2张。
二、办理流程:
1. 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申请人本人向实际任职单位提出,经实际任职单位推荐,由其上级单位审核把关后统一向中国航海学会申报。
2. 所有参加职称申报的人员均需在本单位进行初审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 申报材料为复印件和影印件的,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逐页加盖公章确认核准。如有作假嫌疑,即被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予受理申报,并将有关情况报送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海事局。
4. 申报材料必须规范,不按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被提交评委会评审。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航海学会网站查询和下载。
5. 填写各表需标明船舶类型时应填写“海洋船舶”,需标明申报职务和任职资格名称时应填写“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高级引航员”。
3. 船舶机械工程师职称评定标准
1、参加工作本科毕业2年后,可考注册安全工程师;
2、参加工作时可考《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3、工作后,靠年限可免试晋升相应等级的安全专业技术职称(安全技术员、安全助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安全高级工程师)。
4、另外还有有焊工、装配工操作证、质检资格证、探伤的有UT、RT、MT、PT证、验船师证、船舶专业职称证书甚至造不同的船还有不同证书,比如渔船有渔检局发的证书、内河船有船检局发的证书、船级社有各船级社的证书。
4. 船舶机械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船舶维修厂需要办的资质: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船厂等级评定条件要求;
2、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注册资本;
3、具备与生产等级相适应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工艺以及试验检测设备;
4、具有与所申请等级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熟练技术工人。
5. 船舶与海洋工程职称评审
一、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不超过65周岁。
二、注册要求
已完成船员注册并持有船员服务簿,无限航区的注册为国际船员,沿海航区的注册为国内船员。
三、健康要求
满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规定的健康条件。获得体检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
四、服务资历要求
担任值班水手职务合计不少于18个月。
五、培训要求
(1)基本安全和专业技能适任培训
完成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培训、保安意识培训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的培训。
未满500总吨的船舶(特殊类型船舶除外),免除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培训。
(2)岗位适任培训
完成相应的三副岗位适任培训:
理论科目
考试科目
职务晋升
航海学
☆
船舶操纵与避碰
☆
船舶管理
☆
船舶结构与货运
☆
航海英语
注:1.沿海航区的三副免除英语理论的考试;
2.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评估项目
项 目
职务晋升
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
航线设计
★
雷达操作与应用
★
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
★
货物积载与系固
航海仪器的使用
★
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
注:1.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2.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三副吨位提高需通过英语听力与会话、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和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
3.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时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
六、适任考试要求
通过相应的三副适任考试。
七、培训合格证要求
船舶等级
职务
普通
油船
化学品船
液化气船
客船
高速船
未满500总吨
三副
Z01、
Z07、
Z08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1、
T02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1、
T03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4、
T05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6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8
八、船上见习要求
申请未满500总吨适任证书者在相应等级船舶上见习。
6. 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海洋经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涉及海岛工业、船舶修造、海洋渔业、海洋生物、海洋环保、海岛交通、海岛建筑、港口物流等领域,在海岛连续工作10年以上,现职从事海洋经济(管理)、海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具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海洋经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 船舶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规定,报考船员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2.身体健康,符合船员体检标准;
3.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4.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6.持有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7.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境的情形。
如果你成功应聘为一名船员后,在上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2.掌握船舶的适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以及有关航区气象、海况等必要的信息;
3.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不得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
4.参加船舶应急训练、演习,按照船舶应急部署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
5.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6.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遇险人员;
7.不得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8. 船舶专业技术职称
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取得相应有效的船员(引航员)职业资格适任证书。
五、船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专业高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相应的实践资质,专业知识。
9. 船员职称评定
船员职称不是申请的,是通过培训学习取得的证书。学习船员需要到海事机构认可的学校培训学习,选择普通船员,还是高级船员的培训,普通船员是机工水手等职务,一般是培训学习四到六个月时间,高级船员是轮机员和驾驶员,需要培训学习二年左右的时间。
10. 船舶机械工程师职称评定要求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车辆工程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铁道机车车辆、机械电子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汽车服务工程、汽车运用工程、物流装备、制造工程。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机械制造领域内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