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船舶上门口舱盖上的警令避险怎么分

时间:2021-12-10 18:25 点击:113 编辑:邮轮网

回答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已经收到您的问题,我分析后给您解答回复

舰艇舱室分为“危险”、“关闭”、“指令”、“警报”四类,分别在水密门、舱口盖的适中位置标示“险”、“闭”、“令”、“警”字。“险”字用于舰艇弹药库、煤油舱、汽油舱等舱室部位,平时需锁闭,在实施一级或者二级战斗准备部署、装卸弹药和油料、通风和冷却、舰艇失事需要打开舱室时,由舱室负责人打开,其它情况需打开时,由部门长批准。“闭”字用于舰艇双层底、海底门、柴油舱、滑油舱,淡水舱、舰艏和舰艉空舱等舱室或部位,通常也须关闭,需要打开舱室时,由副舰长批准。打开和关闭标示 “险”和“闭”字的舱室,除实施一级、二级战斗准备部署的情况之外,必须通知舰值更官,并将启闭时间记入《航泊日志》。

舰艇水线以下除标示“险”、“闭”字的舱室外,其它舱室应当标示“令”字。标示“令”字的舱室在日常情况下,根据舰值日下达的命令和发出的信号关闭或者打开,在夜航、备战备航、发出警报以及在复杂条件下航行和机动时,则必须关闭。舰艇水线以上除标示“险”、“闭”字的舱室外,其它舱室应当标示“警”字。在舰艇发出警报时,标示“警”字的舱室应当立即关闭。

更多1条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请选择遇到的问题

观点错误
内容与标题不符
内容陈旧
内容质量差
内容不够全面
已收到你的问题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