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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命名(船舶的名称)

时间:2022-11-22 12:48 点击:197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的名称

为加强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渔业船舶船名,船名号由法定渔业船舶登记机关统一编写与管理,任何船主不得使用未经核准的船名号,也不得自编船名和套用他人船名号。

根据农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及《渔业船舶船名号规定》,船名号标定标准如下: 渔业船舶取得船名后,应当在船首两舷和船尾部标写船名和船籍港名称。

船首两侧的船名从左至右横向标写,船籍港名称应在船尾部中央从左至右水平标写。

船名和船籍港名称的标写颜色为黑底白字,如果船体漆的颜色与白色反差较大,也可以以船体漆的颜色为底色。

标写字型均为仿宋体,字迹必须工整、清晰。

字体大小视船型而定,但船名字体尺寸不应小于300毫米×300毫米,船籍港的字体尺寸不应小于200毫米×200毫米。

船名牌必须固定安装,并保持完整无损,不得被其他物体遮挡。发现损坏、褪色等可能影响船名牌显示效能的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 船舶的名称核定申请书

1.《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

2.光船租赁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

3.承租人出具的知悉该船舶已经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船舶);

4.中止或注销(或将于重新登记时中止或注销)原国籍注销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5.技术证明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6.海关完税单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7.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8.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9.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10.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

1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

3. 船舶的名称查询

1.申请 【窗口提交】

2.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口头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没有收到补正材料通知的,即视为申请自动放弃。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3.实人认证 不需要

4.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办公电话查询。

7.办理结果 给予核准的,核发《船舶名称核定使用/变更通知书》交申请人;不予核准的,不予注册并说明理由。

8.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现场领取

4. 船舶的名称有哪些

孤帆远影!蜻蜓点水小船!

5. 船舶的名称英文

压载舱 BWT(Ballast Water Tank) 压载舱分专用压载舱SBT(Segregated Ballast Tank) 和清洁压载舱CBT(Clean ballast tank)双层底 DBT(Double Bottom Tank)高边柜 TST(Topside Tank)(一般称为上边柜)艏尖舱 FPT(Fore Peak Tank)尾尖舱 APT(Aft Peak Tank)

6. 船舶的名称管理办法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黄浦江水域通航秩序管理,优化黄浦江通航环境,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对黄浦江水域实施均衡船舶流的交通管理并加强防治污染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拟进入黄浦江的船舶应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海事发布”或上海海事局官网提前至少4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填报船舶动态,并服从海事主管机关交通组织:

(一)自长江段水域进入黄浦江的船舶填报预计通过101号灯浮的时间;

(二)自黄浦江闵行发电厂上游水域下行的船舶填报预计通过闵行发电厂的时间;

(三)黄浦江始发或自支流进入黄浦江干流的船舶填报开航时间或拟进入黄浦江干流的时间(在同一码头移泊的船舶除外);

(四)黄浦江内港作船、游览船、游艇、客渡船等港内船舶实行每日一次填报(24小时内无动态计划则不需填报),如经101号灯浮下行或经闵行发电厂上行后超过4小时,重新进入黄浦江则需按要求填报;

(五)黄浦江过境船舶、港内船舶自行填报;拟进黄浦江靠泊船舶由拟靠码头单位根据作业计划代为填报,但需经船方确认。

二、为妥善缓解吴淞低潮时前1小时至后2小时通过黄浦江101-107号灯浮间水域上行的船舶流量高峰造成的通航压力,按照“保峰控流、错峰分流”原则,对黄浦江船舶流实施控流分流措施:

(一)吴淞低潮时前1小时至后2小时主要为小型船舶通过101号灯浮上行时间,大型船舶、危险品船应当避开此时段通过101号灯浮进入黄浦江;

(二)吴淞高潮时前2小时至吴淞高潮时主要为大型船舶通过101号灯浮上行时间;

(三)黄浦江乘潮上行船舶航速不得低于4节,且前后船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同向小型船舶不超过2排并排航行。

三、船舶在黄浦江水域航行、停泊,应当配备船舶防污染设备,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工作,严禁违法排放各类船舶污染物。对发现未依法配备和正常运行船舶防污染设备、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船舶污染物、偷排污染物的船舶,海事主管机关将通报港口企业暂停货物装卸作业。

四、本通告所称黄浦江水域,是指从吴淞口灯塔至浦东界标的连线与闵行发电厂上游边界至巨潮港上口连线之间的通航水域。

五、本通告所称大型船舶是指3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小型船舶是指3000总吨以下船舶。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由主管部门依法采取诚信管理、禁止进港、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违法记分等措施。

七、本通告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通告》(2021年第1号)同时废止。

7. 船舶的名称 喷涂

船体涂装的施工方法按下列要求进行: 船体外板、甲板、甲板室外板、舷墙内外、机舱舵桨花钢板以上部位采用喷涂方法进行。

对手工焊缝、角焊缝、型材背面、自由边先行预涂,方可喷漆。

其他部位采用刷涂和辊涂方法进行。

应严格按照《船体各部分油漆牌号、涂层数、干膜厚度一览表》进行施工。

涂漆必须在涂装表面清理符合要求,经专门人员检查,船东代表认可后方可进行。

涂漆工具的类型应与所选用的涂料相适应,当改用他种涂料时,应对全套工具彻底清洗。

涂刷后一道油漆时,应保持前一道表面清洁干燥,其干燥时间通常不少于生产厂规定的最短涂装间隔时间。

为减少二次表面清理的工作量,凡焊缝、割口、自由边(自由边要求倒角)和火工烧损部位(不包括水密试验焊缝),应在焊割加工后,立即清理干净,用相应的车间底漆补漆。

对表面美观要求较高的部位,应避免涂层产生流挂、积聚等缺陷。

8. 船舶的名称代码

IMO编号即IMONumber是指国际海事组织的识别码,是船舶名称代码。

IMO是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MaritimeOrganization)。

采用IMO规定的劳氏船舶登记号为依据:

集装箱船舶有很大一部分未在国际海事组织申请登记号,因此这些船舶也就无法把劳氏船舶登记号作为船名代码,对于这些船舶,仍根据劳氏船舶登记号的编号结构,生成其"船名代码"。一旦某船舶申请了国际海事组织的登记号,该登记号即自动取代本标准自行规定的船舶代码而成为船舶的唯一代码,本标准自行规定的代码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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