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货仓通风保养
安全舱是保护船员生命的最后防线(坚固、隐蔽的安全舱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措施)。在所有的成功解救案例中,无一例外都是船员在安全舱内,军事人员在确认船员安全后迅速突入抓捕海盗,成功解救商船及船员。由此可见,安全舱的作用非同小可。需要注意的是,船舶在平时应当做好演习预案,确保在发生海盗袭击时全船人员能在3分钟能撤入安全舱并关闭舱门。
安全舱的设立要求:
(1)安全舱必须是独立的舱室,空间必须足够容纳全船人员并有一定的活动空间。
(2)舱室内有足够全体船员一周所需的食品、饮用水。拥有紧急医疗用品。
(3)拥有容器装纳排泄物。
(4)拥有闭路监控系统可监视船舶内主要区域的情况(用于观察海盗登轮后的活动)。
(5)拥有隐蔽的通风系统,拥有可与外部联络的通信系统。
(6)安全舱的入口控制在两个以内,且关闭安全舱后只能从内部打开。安全舱的入口用10毫米的钢板进行加固(海盗常用的AK-47半自动步枪普通钢芯弹在100米的距离内可穿透6毫米的均质钢板),在舱门开侧及上下侧设置插销。
2. 油船泵舱通风要求
封闭舱室:
◆ 被关闭一段时间后,未经充分通风的舱室;
◆ 载运蔬菜和耗氧制品的舱室;
◆ 最近失过火的舱室;
◆ 用惰性气体喷射灭火后的舱室;
◆ 空气中含有蒸气的舱室;
◆ 其他如空舱、水舱、锚链舱、边舱、双层底、油舱、干隔舱、CO₂间、长航程结束后装满货物的货舱等和其他类似舱室都可能存在缺氧或有毒气体。
3. 船舶货舱通风
做好风险评估
打开封闭舱室,起码通风24小时
测量氧气以及有害气体浓度
准备好呼吸器以及救助设备
进入时起码两个人,外面要有一个人方便联系,定时用vhf高频联系
4. 船舶机舱通风技术
(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
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
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
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
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
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
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
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
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
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
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
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
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
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
核查消防员装备;
(17)
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
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
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
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
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
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
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
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
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
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
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
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
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
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
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5. 船舶机舱维护保养
清洗发动机舱注意事项:
1、清洗剂为主,水洗为辅:清理发动机舱主要使用发动机外表清洁剂,涂喷在油泥积聚的地方,然后用水清洗。需注意的是,清洁剂还是不能涂在那些电子原件和线路接口等位置,这些部位只能用微湿的布擦拭,并要马上吹干。同样,水洗时最好利用平时浇花的喷壶,这样的好处是水量可以控制,也可以调成水柱状和雾状,避免忌水部分沾到;
2、用水要小心,以下位置不能沾水或清洗剂:点火线圈、保险盒、线路接头、大灯总成、空气过滤进气口;
3、清洗完毕要干燥,可喷养护剂:清洗完毕后,要及时干燥,可以在水洗阶段是打着发动机,利用引擎怠速的温度蒸发水分,另外,有条件的车主可用气枪吹干机舱内比较难清理的位置。最后,如果讲究一点的话,可以喷上一层“线束护理剂”,其作用是防止积累油泥、缓解线束的老化、让发动机舱看起来像新的一样。
发动机舱内尘土要定期清理,汽车用久了,发动机舱内也会积满尘土,这个时候就需要定期清理,否则会影响发动机正常散热,散热不良会使得各种密封垫性能下降,最终会导致密封垫漏油。由于发动机舱用水洗特别不好,所以自己在清洗时一定要注意。
6. 船舶货仓通风保养方法
船舶进入密闭舱室应急演习
船舶锚泊中,大副向船长报告要进入某一密闭舱室进行工作。
1.船长上驾驶台指挥,启动应急方案;
2.船长令大管轮对该处所照明、通风进行检查,令大副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佩戴有效的防护用具;
3.船长令救护队在现场做好抢险救助工作,令二副对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调试,随时与外界联系;
4.大副、大管轮向船长报告准备就绪,二副报告通讯设备工作正常;
5.船长确认后,令工作人员可以进入该场所工作,并令大副随时把工作情况和人员状态进行上报;
6.由于各项工作准备充分,措施落实到位,这次工作顺利完成;
7.演习结束船长讲评。
7. 船舶货仓通风保养规范
1.船舶结构的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
(1)船舶结构的防火分区
1)船体的上层建筑、甲板室和凹穴,应当按照甲级防火分隔要求分隔为若干主竖区;采光、通风的垂直围壁、通道及类似的地方分隔墙,应当为甲级防火分隔墙。
2)门应用钢制或其他同等材料制作的抗火、抗烟、并为自闭式(倾斜3.5°时仍能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穿过主竖舱壁的通风围壁及导管,在靠近舱壁处应当设关闭闸门。
3)舱壁甲板结构的连接处应用焊接,经过60min耐火试验时,仍然能够防止火焰、烟气通过。
4)在舱壁甲板以下,对每一水密分舱或类似分舱的处所和在舱壁甲板上,每一主竖区或类似主竖区的处所,至少应当有两个安全通道,其中一个应当有连续防火遮蔽,并能通过垂直的安全梯道,抵达救生艇甲板。
5)起居处所的舱壁及甲板,应当按照防火要求分隔,并与相邻的机器、货舱、厨房及服务处所隔离。
6)船舶的行李舱、灯间、油漆间及同类处所的舱壁及甲板,应当为甲级防火分隔。
7)储存易燃液体的舱室,应当设置在失火时对人员影响较小的地方。
8)运送低、中闪点液体船舶的起居室、厨房、锅炉房,不得布置在上甲板的下面;直接位于起居室以下的舱室,不得储存液体燃料。
9)生活舱内的一切衬板、天花板、地板及绝缘物,应当为不燃材料。
10)敷面、装璜及装饰物、家具、工具橱柜、桌椅、床铺等用品,必须经防火处理或采用轻金属制品和难燃塑料制品。
11)船舶的各部分,不得使用以硝酸纤维或其他易燃物作基料的油漆喷漆,以及类似的化合物。
12)水、气、油管道和电缆穿过围壁的涵洞,可以用耐火材料堵塞。
13)消防管系接合处的衬垫应用石棉纸,不宜用橡胶。
14)蒸气管道应铺在甲板上,并用石棉隔热,不得穿越干货舱、油漆间和易被烤焦着火的地方。
(2)船舶结构的防火分隔船舶的耐火分隔物主要是指不燃及难燃材料。国际上使用的不燃、难烧材料,有70%粉剂氯化石蜡、氢氧化铝、硅化物、玻璃石棉纤维、卤代烷等。国内有50%的氯化石蜡和氢氧化铝阻燃剂,如氯化石蜡瓷泥堵料、难燃的石棉纤维、玻璃纤维贴墙布、酚醛矿棉毡、酚醛塑料等。耐火分隔物分为甲级和乙级两种,甲级是指经过60min耐火试验,其背火的一面平均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139℃,并且在任何一点,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的温度不超过180℃的物质,简称“甲-60”标准;乙级是指经30min耐火试验,其背火的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139℃,并且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任何一点的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225℃的物质。
2.舱室的防火要求
(1)装运危险品的舱室应当为钢质结构,并且符合国家船舶检验局颁布的有关规范对防火及防水的要求。
(2)蒸气管与暖气管不宜通过装运危险品的舱室,若需要则必须通过时,该管路在舱室内不应有法兰接头。这种舱室在装运具有火灾危险的物品时应当远离蒸气管和暖气管积载,并至少保持3m的防火间距。
(3)装运危险品的舱室,应当有效的自然通风设备或根据所载危险品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机械通风。各舱室的通风管道相通时,应当有能在着火时能够自动关闭的防火阀或能够在舱外应急操纵的防火挡板。
3.船电的防火要求
(1)船舶电气设备的最低绝缘值,电机、配电屏不应小于0.5MΩ;变压器、控制设备不应小于1.0MΩ。
(2)主配电屏汇流排的陀螺仪、雷达电机、收发报机等应当干燥、通风,并且应当设置金属网保护,防止小动物窜入。由于老鼠磨牙往往将导线咬坏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所以,船上应当有灭鼠措施。电机如果受潮,绝缘强度就会降低,应当放在烘箱内或红外线灯泡下以及用电吹风的方式干燥,不得用自身线圈通电干燥,以防烧毁电机。一般电线的最高允许工作温度为65℃,而船舶航行在赤道附近时,有的舱室可达50~60℃,因此,要注意通风降温。
(3)电气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当绝缘老化损坏时,应当及时维修或调换,并且应当设有绝缘电阻监测装置或相应的绝缘措施。绝缘电阻监测装置的循环电流在异常状态下最大不得超过30mA。
4.船舶动力的防火要求
(1)装运危险品的船舶和拖带装运危险品的货轮和拖轮,其动力装置应当使用闭杯闪点不低于60℃的液体燃料。因为燃煤时,烟囱喷出的火星多,使用闪点较低的液体燃料着火的危险性大。
(2)在舱面上积载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品时,其烟囱和排气装置应当有防止火星冒出的适当措施(如设阻火网或其他火星熄灭装置等),或采取其他能防止火星溅溢到装有上述危险品舱面的措施。
5.船舶灭火装置的要求
装运危险品的船舶的灭火设备及系统应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积载危险品的舱室应当能有效地使用本船的水灭火系统。当所载物品着火不能用水扑救时,船上应当设有足够的其他适当类型的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装置和灭火设备。在积载危险品的处所,还应当额外配备总容量不少于12kg的干粉或者其他等效的手提灭火器。
8. 散货船货舱通风
船舶机舱轴承宠和机舱机电各部位和各货舱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