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洋与渔业局对于‘三无渔船’的查处始终保持高压状态,每年都会定期公布涉渔‘三无’船舶招领处理公告,对经调查属实和无人认领的‘三无’船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从严加强海洋渔船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厅字〔2016〕2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确定的涉渔‘三无’船舶依法处置。
处置包括拆解‘三无’船舶,对有关人员依法处理。确实困难的,减少或免除经济处罚,没有补助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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