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地方海事局对超载又无证运营的船只有什么处理

时间:2021-11-07 15:11 点击:263 编辑:邮轮网

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对于无证航行、作业的船舶,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作业;拒不停止的,暂扣船舶;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对于超载的,根据第八十二条,责令改正

船舶污染内河河流的,由哪些部门负责管理

农业部门所属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负责对渔船污染内河水域实施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所属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其他船舶污染内河水域实施监管。

请问海事执法对内河游船的检查,都需要检查哪些项目

主要是安全检查。一、船舶船员证书检查:1、船舶国籍证书是否有效;2、船舶证书是否有效;3、最低船员配额证书是否有效;4、船员证书是否有效;二、航行行为检查:1、船舶是否超额载客载货;2、船舶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消防、救生设备必查);3、是否在恶劣天气航行;4、是否在停航封渡水位航行;5乘客上船是否穿戴救生衣;6、是否在划定的安全水域航行。等等。此上为日常安全检查。执法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水上交通法规,国家海事局网站上都有;仅供参考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请选择遇到的问题

观点错误
内容与标题不符
内容陈旧
内容质量差
内容不够全面
已收到你的问题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