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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桥梁施工中,船舶碰撞到栈桥或工作平台造成

时间:2021-11-02 22:07 点击:147 编辑:邮轮网

不属于保险责任。
一般2009年的国内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中,将船舶与固定物体触碰的损失仅限定为码头、航标,并在除外责任中列明了桥梁。但问题是,很多人并不认为工作平台属于桥梁,既然不是桥梁,就不属于除外责任范围。于是出现了保险责任没有列明,除外责任也没有列明的情况,但国内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是列明责任条款,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赔偿,除此之外不赔,因为该条款的除外责任中有个“兜底”条款: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不过在海事诉讼中,有些人也试图从以下思路诉讼:工作平台不是桥梁——所以桥梁除外无效——保险责任中虽然没有说是保险责任,说明条款解释不清——格式合同有两种解释,应作出不利保险公司的解释。但好象这种思路大部分诉讼没有成功。

承运人过失导致的船舶碰撞属不属于海上风险的意外事故,责任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吗

对对方其它损失,不用你向他们追偿,保四分之三责任险的,另外四分之一还是要看你保险的policy
按照一般英国H&M的policy(ITCH),船舶碰撞都是交叉责任的,是承保四分之四责任险。
你所谓的赔偿的范围太大了,H&M所提供的责任险只是对对方船壳损失的责任承保,如船期损失,找你的P&I
一般来说,货损等等,保险的理赔不是根据过失原则的。
保险公司或者船东互保协会直接陪,由你的P&I负责
比较典型的挪威的H&M的policy(NMIP)和我国的人保的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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