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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设计大赛获奖作品

时间:2022-09-17 10:31 点击:146 编辑:邮轮网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船舶设计大赛获奖作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官网参赛要一个学校吗

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官网参赛不必须是要一个学校

“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主办,面向全国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校生的综合性竞赛项目。

竞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崇尚科学、实践求知、锐意创新、面向海洋、服务国防”,竞赛作品将分为新概念创意设计类(A类)、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类(B 类)、舰船模型智能航行类(C类)、名船名舰外观模型仿真制作类(D 类)、船模竞速类(E 类)、帆船模型竞速类(F 类)六大类型。

该赛是我国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内的最高层次、最大规模与覆盖面的竞赛。西北工业大学为发起单位和首届大赛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首届"TRIZ"杯大学生创新设计大赛

2010年12月4日上午9点,黑龙江省首届“TRIZ”杯大学生创新设计大赛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一楼大厅正式开幕,来自全省9所高校共500余名师生参加了比赛,本次大赛受到了黑龙江省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

此次大赛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主办,黑龙江省技术创新方法研究会、黑龙江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哈尔滨工程大学承办。

本次大赛是面向全省大学生的一次推广及普及TRIZ理论的重要活动,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两大类,参赛作品主要涉及电子信息、通讯、测控、机械、土木、工业设计、船舶设计及环艺设计等方面。开幕式后,领导和专家们现场观看了参赛作品;评审专家分为科技发明制作一组、科技发明制作二组、制作和论文综合组三个组听取了大学生们的PPT答辩并打分;各个评审组专家经过合议后提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人员名单;最后由大赛评审组经过认真研究平衡后决定了评审结果。

本次大赛为我省大学生搭建了一个勇于挑战自我、崇尚追求创新的学习交流平台,进一步激发了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弘扬了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拓展了大学生的创新视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我是哈工程大一学生,要参加创新船模竞赛,谁能给我一些建议或当今新型舰船型线图

你可以去哈工程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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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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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大纲

转自:研究生院 时间:2007年8月30日15:17

请考生点击下面链接进行下载:

船舶工程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建筑工程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自动化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水声工程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机电工程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经济管理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外语系专业课考试大纲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理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体育军事训练部专业课考试大纲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课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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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自动化学院”下载

写得很详细,参考书都有。

上面是2008年的,你考的应该是2009年的,变动不大,先参考着吧,到时会有2009年的专业考试大纲,再下载吧。

自动化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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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是在原“哈军工”时期海军工程系的“海道测量”、“船舶电器自动化”、“武备自动化”和“导弹发射装置”四个专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98年7月由原自动控制系、航天工程系导弹控制专业和系统工程研究室组建成立自动化学院,是人才培养、教学和科研实力雄厚的学院。自动化学院位于“军工”大院雄伟壮观的31#教学楼,现有计算机控制、惯性导航与测控技术、自动控制理论、自动控制系统、电气工程、机器人与智能控制、舰船组合导航、人工智能与模式识别、系统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生物医学工程等11个教研室,自动控制教学实验中心、惯性技术与导航、船舶控制工程、电气工程、机器人与智能控制、舰船组合导航、深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8个实验室,惯性导航与测控技术、船舶减摇与控制技术、导航技术与设备、自动化工程、北飒海洋装置设备等5个研究所。学院科研、实验用地七千多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5000万元,配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为学生的教学实验和创新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实验环境。

学院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电气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等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与“导航、制导与控制”两学科被列为国家“211工程”“九五”及“十五”重点建设学科,投资建设经费达3000多万元,“导航、制导与控制”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和国防重点学科。2003年教育部对全国高校“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评估中,我院的“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名列第13名。

学院拥有“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机械电子工程”、 “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系统分析与集成”和“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等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控制工程”、“电气工程”、“项目管理”和“仪器仪表工程”等 4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拥有“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和“导航、制导与控制” 2个高校教师系列学位授权点。在2005年全国“控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质量评估中,我院被评为第一名。

设有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生物医学工程、飞行技术等6个本科专业,2005年自动化专业入选黑龙江省本科重点专业。

学院在岗教师有167人,其中教授和研究员47人、副教授23人,获得博士学位教师55人。学院一向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曾有40%的教师赴美国、德国、加拿大、英国、瑞典、日本等国家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大大提高了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现正在与国内外多所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和科研特色。近三年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近300项,科研经费到款近2亿元。获国家级科技奖12项、省部级奖100余项,其中舰船减摇控制技术、舰船组合导航技术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几年来,在国内外刊物及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200余部。

学院已为国家培养本科生5000余人,研究生1000余人,其中绝大部分已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等方面的骨干。本学年度在院就读的本科生有1764人,硕士研究生734人,博士研究生193人,博士后研究人员20人。工程硕士和高校教师系列在读生100余人。学生学习风气浓厚,每年有近40%的学生保送或考取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我院学生曾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 电子设计大赛、国际数学建模竞赛、机器人设计大赛、SCILAB程序设计大赛等赛事获得大奖。

学院教师在中国电子学会、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中国惯性技术学会、海洋学会、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中国液压气动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智能自动化专业委员会、黑龙江省人工智能学会、黑龙江省自动化学会、黑龙江省造船工程学会、黑龙江系统仿真学会等30多个学术团体、协会担任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技术顾问等职务,还有国家级科技奖评审专家、全国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和国防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同时拥有自动化系统工程师(ASE)培训和测试中心、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心以及微软系统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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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发展的历史可追溯到哈军工时期,五十载风雨沧桑,几代人的奋斗和奉献,建成了今天的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自动化学院。

1953年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创建之初,按军兵种设海军、空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五个工程系。其中,海军工程系下设五个科20多个专业。自动化学院(原自动控制系)的前身就是哈军工时期海军工程系一科的海道测量与领航设备教研室和五科的舰船电气设备教研室,主要为海军培养电控和导航专业人才,并为海军研制新型装备提供技术支持,初步确立了我院的专业特色和研究方向。

1971年,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需要,学校成立了自动控制系,下设三个专业教研室:舰艇电气设备教研室,舰艇惯性导航教研室,舰炮设计与制造教研室。自动控制系作为今天的自动化学院的雏形,在成立初期,就承袭了为军工服务的理念,凝聚了浓厚的军事气息,拥有一支专业过硬、作风顽强、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师资队伍。无论从专业建设,还是师资队伍,当时在国内同类学科中都处于前列。自动控制系为海军培养了数千名专业技术人才和骨干力量,并承担了许多重大国防科研项目,为我国的船舶工业和海军建设,特别是舰艇的现代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鲜明的专业特色和整齐的师资队伍,确立了自动控制系在培养舰船自动化领域专业人才和舰船装备开发等领域上的优势,为自动控制系的后期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基础。至1992年,自动控制系先后又增设了自动控制理论教研室、控制系统教研室、船舶电气工程教研室、智能控制教研室、舰船组合导航教研室等,形成了学科、专业方向较为齐全、服务面向明确、多学科交叉的发展态势。

1998年,应国防建设、国民经济发展及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学校以自动控制系为主体,整合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系统工程研究室,成立了自动化学院。学院的成立标志着办学规模和学科发展规模迈向一个新的阶段。成立伊始,自动化学院人秉承了老一代专家学者敢于打硬仗、敢于啃硬骨头、敢于奉献的优良传统,传承历史脉搏、把握时代机遇,深思熟虑、审时度势,根据社会需求,结合自身条件,确立了近期和远期的目标规划,形成了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使学院工作进入了有序和良性发展的轨道。

参考资料:a href="" target="_blank";/a

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含金量

很高。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是全国类型的大赛,截止到2022年是第十一届大赛,这是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层次最高、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的学科竞赛,证书的含金量相当的高,是个人简历中非常闪亮的一笔。

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的竞赛章程

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由工信部、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以及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高校等共同组织“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活动。

第二条 活动宗旨:崇尚科学、实践求知、锐意创新、面向海洋、服务国防。活动目的:引导高校学生树立开拓创新、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团结协作的精神,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

第三条 活动内容:海洋航行器设计,海洋装备与海洋结构物创意设计,航海模型设计与制作,模型比赛及其它相关内容。 第四条 设立“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国内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内科研、生产、设计、教育、管理等主要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是活动的最高领导机构。组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组委会下设裁判委员会和秘书处。

组委会挂靠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组委会秘书处挂靠西北工业大学。

第五条 组委会职责

1、批准竞赛的章程和规则,确定承办单位、竞赛内容等;

2、审议批准竞赛工作计划及其他有关事项;

3、审查、确定竞赛成绩及裁决竞赛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4、筹集竞赛所需经费,审议活动经费收支报告;

5、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 组委会采用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确需采用表决方式决定的事项,须超过与会委员2/3同意,方可通过。

第七条 裁判委员会

裁判委员会主要由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科研、生产、设计、教育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其职责:

1、制定参赛作品的评审细则和模型比赛的裁判规则提交组委会批准,并执行;

2、审查评定参赛作品的科学原理、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权属等;

3、对参赛作品和竞赛结果进行评判,确定参赛作品成绩、名次和获奖等级;

4、负责参赛作品、参赛人员和参赛过程的异议处理,处理结果提交组委会备案。无法处理的异议交由组委会裁决。

第八条 组委会秘书处

组委会秘书处是办事机构,主要由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其职责:

1、落实组委会决定的事项,制定竞赛工作计划;

2、受理参赛申请,对参赛者及参赛作品进行形式审查;

3、落实竞赛场地、器材、工作人员、志愿者、后勤服务等事宜;

4、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传递和发布活动信息;

5、负责参赛作品的公示,活动的宣传报道;

6、其他事项。

第九条 活动每年举办1次,决赛时间定于暑期进行。

第十条 活动承办单位可轮流。拟承办下年度赛事的单位,应在本年度竞赛开始前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承办条件、竞赛主题、竞赛规程、竞赛时间、竞赛地点以及经费筹集等。经组委会审议通过,并于本年度颁奖大会上公布。 第十一条 参赛人员资格:凡在活动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在校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参赛。

第十二条 参赛作品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当年7月1日前完成的作品。申报参赛的作品可以个人作品、集体作品和单位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为学生,且不得超过二人;凡作品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者集体作品,均按参赛队伍中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设计与制作两类。其中,设计类作品须提供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等;制作类须提供作品实物;其他竞技类比赛按竞赛规程实行。

第十四条 申报参赛作品所在单位需对本单位参赛作品进行原创性与保密审核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奖。

第十五条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经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学籍管理、教务或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六条 参赛作品必须未获得过国内同级别竞赛奖励。曾经获奖,但已经实质性改进并再创新的作品,经资格审查同意、公示后无异议方可参赛。 第十七条 “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竞赛一般每年3月份开始受理申报,7月中旬至8月下旬进行现场比赛。

第十八条 参加竞赛应由各单位组织进行申报,提交的作品首先由秘书处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作品,采用通讯方式由裁判委员会成员进行预评审。

第十九条 裁判委员对预评审通过的作品进行现场评审,对于方案设计类的项目必要时可对参赛人员进行问询,处理各种质疑,提出参评作品的获奖等级建议。

第二十条 对于可进行实物或模型航行的作品须按照规则在决赛现场进行实航比赛,根据成绩确定实航或功能演示的获奖名次,该成绩为此类作品获奖等级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一条 在大赛期间,组委会选择有特点的作品进行展览,包括学术论文、实物或模型。

第二十二条 承办单位在决赛期间,可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动。经组委会批准可适时举办单项展示赛或邀请赛等,丰富竞赛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大赛组委会在决赛后期,举办成果转让活动,参赛作品均可参加。参赛作品成果转让与否不作为加分因素。

第二十四条 参赛作品的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组委会可根据需求,结集出版获奖作品介绍及裁判委员会评语。

第二十五条 承办单位可在竞赛期间,开展以海洋科技为主题的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座谈、讲座、多媒体宣传等方式增强大学生的海洋知识。 第二十六条 活动设奖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级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10%、20%、30%。对所有获奖作品及竞赛项目颁发证书及相应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 参加决赛的作品、竞赛项目,确认资格有效的,由组委会向作者颁发证书,作者排序以报名表为准。

第二十八条 竞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 对通过初评的参赛作品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一个月)。在现场比赛前收到实名异议时,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调查和异议处理,处理结果报组委会批准。

组委会保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在符合竞赛宗旨前提下,组委会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 第三十一条 活动的经费筹集和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竞赛结束后,承办单位须向组委会提交活动经费收支报告。

第三十二条 参加决赛的作品,作者所在单位应向大赛组委会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主要用于竞赛活动支出,其使用情况接受组委会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 组委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严格保守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活动的所有信息必须经大赛组委会授权,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属于团队个体行为的相关报道,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程度。

第三十四条 组委会根据情况设立“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网站(前期可由承办单位或指定单位临时设立),发布有关信息,展示获奖作品,宣传科普知识。

第三十五条 组委会将根据竞赛活动开展情况逐步完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使竞赛活动的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并尽可能与国家开展类似竞赛活动相衔接,为参与竞赛活动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大赛组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负责解释。

关于《船舶设计大赛获奖作品》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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