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加油站的业务经营正常进行,加油站应成立以站 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安全小组的主 要任务是:
(1)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安全隐患,总结安全工作
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 制定消防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加油
站规章制度。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如消防模拟演
练、事故分析、安全知识竞赛等;
(3)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查找站内安全的薄弱环节,制
定防范措施。
百度农业部张合成简历
张合成,1962年10月生于甘肃武威。1984年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副处长、处长。1999年8月任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2004年6月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2005年11月起任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党组书记。2007年6月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批准晋升研究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兼任主要社会职务有,中国渔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水产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风险分析委员会委员,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评审委员会委员,上海水产大学中国渔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委员。
1992年以来,组织编著教程、大纲等3本;主笔考察报告等7本,组织编写研究报告、法规汇编等13本;在《农民日报》、《中国渔业报》《中国水产》、《科学养鱼》等杂志共发表文章10篇(均第一作者)。有6篇文章收入《中国渔业年鉴》。特别是自1999年至今从事渔业管理及研究工作以来,主要致力于渔业经济政策研究、渔业法律制度研究、WTO与渔业国际贸易研究、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研究、渔业公共管理研究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工作。
渔业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自1999年起始终参与并推动渔业经济和发展研究,对恢复和推动渔业经济的研究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参与渔业经济结构调整问题的研究。 在这个
领域的主要文章有《积极推动渔业和渔区经济政策研究》、《发挥渔业产业优势,促进农民增收》、《我国渔区经济结构和渔民收入情况报告》、《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渔业发展战略调整》、《树立现代渔业意识,推动增长方式转变》等。二是参与渔民权益保护制度研究。提出并推动了以渔业权制度研究为核心的渔民权益保护保护制度的研究。同时组建了以全国人大和农业部领导共同牵头的课题领导小组。全国人大农委、国家法律界著名专家对这个研究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个领域的主要文章有《赋予渔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养殖水面使用权》。三是推动水产养殖规划和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并实施了以养殖证制度建设为基础,抓好养殖业的规划和规范工作,走出无序发展的时期,提高水产养殖业发展质量。提出并建立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建立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制度是水产养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提出并初步研究了养殖水面管理制度。包括渔业水域使用的优先制度、养殖水面有偿使用制度、渔业水域的流转制度和养殖业准入与从业许可理论和制度。
我国加入WTO后渔业问题的研究――参与主持WTO与中国渔业有关问题研究,为我国渔业领域加入WTO的对策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措施。形成的WTO与中国渔业研究报告于2001年10月正式发布。参加完成了《加入WTO对我国渔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我国水产品的关税水平及政策研究》、《渔业国内支持比较研究》、《WTO规则对世界水产品贸易的影响》、《国外渔业贸易政策研究及对我们的启示》及《中国水产品进出口贸易基本情况》六个专题报告。同时主持研究了我国参加WTO渔业问题的谈判的议题和议案的研究,提出了我在渔业领域的议案,推动参与WTO渔业补贴问题的谈判。主持举办了“2001渔业贸易与发展论坛”,2000年我国水产品出口额位居农产品第一后,我提出组织全国水产品进出口发展战略研讨会,并组织举办了“2001渔业贸易与发展论坛”,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贵鲜、全国人大农委主任高德占及我部领导出席并发表了讲话,四个省的主管副省长发表了书面报告,对我国渔业和国际渔业贸易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另外,主持应对欧盟对我水产品贸易壁垒措施的应对工作。这个领域的主要文章有《我国水产品出口要警惕反倾销壁垒》、《加快确定渔业补贴定义,推动渔业补贴谈判进程》、《加入WTO与我国渔业贸易政策调整取向》等。
渔业法律制度建设研究――研究并推动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海域使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的立法或修定协调及有关制度的研究,为主参与了渔业权制度、养殖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这些法律和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一是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争取到渔业主管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的职能。重点推动了渔业污染事故查处工作,使法律赋予的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权得到准确严格行使,组织出台了《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管理办法》,提议并建立《中国渔业水域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制度,参与组织编制了《中国渔业环境状况公报(1999-2000)》,并于2001年6月在人民大会堂由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二是参与推动《渔业法》修改。原有的《渔业法》自1986年实施以来,对促进我国渔业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渔业法》主要从规范养殖业健康发展、实行捕捞限额制度、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以及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等方面做了修改和完善,为实现新世纪渔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三是参与研究《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研究。提议并参与主持成立了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一是主持提出了水产品安全监管的体系框架。质量安全标准和法规体系、监测检验体系、政府主导的全过程质量认证体系三个体系框架。2002年下半年,采取主动行动提出并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开展了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推动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组织编印《渔民必读》,主要是引导渔民按标准操作。二是提出并实施了安全管理的制度框架。提出了建立“两个登记”、“五个基本制度”思路。这个领域的主要文章有《FAO拟建立养殖水产品抗生素残留限量制度》、《关于出口水产品氯霉素残留情况的调查报告》、《出口水产品氯霉素残留专项整治计划》、《FAO限制水产养殖使用抗生素》、《努力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体系》等。
我国渔业公共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研究――一是参与海洋渔业体制有关问题的研究。收集和整理了对我国海洋和渔业管理体制研究具有历史价值的两本资料。为主参与了中国渔政指挥中心、中国渔业报、中国渔业年鉴的筹建工作。二是推动渔业资源管理制度研究。长期关注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研究,提出使伏季休渔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议。参与主持实施长江全流域禁渔。组织实施经国务院同意的2003-2010年海洋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控制方案,实现渔船控制由总量控制到总量压减的新阶段。组织部分专家启动《中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国家行动计划》初步研讨。这个时期的文章有《全面落实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和捕捞许可制度,促进我国渔业可持续发展》。三是渔业安全和渔船管理研究。主持举办了首届中国渔船技术发展论坛,围绕中国渔船技术发展与战略这一主题,共同探讨我国渔船技术发展所面临的政策性、技术性、战略性和全局性问题,共同分享我国渔船建造、渔船装备技术和渔业经济发展的新理论、新思路、新技术,搭建渔船建造、渔业装备、科研、设计、生产单位之间沟通联系的平台,促进渔船制造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为扩大我国渔业装备制造业的宣传和影响做出贡献。这个领域的主要文章有《提高依法检验能力,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渔船产业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高渔业船舶检验水平》等。四是参与了国际渔业合作问题研究。近年来先后参加了FAO渔业委员会会议、FAO养殖分委员会会议、中国与韩国渔业谈判、中国与挪威渔业合作会谈、中国与俄罗斯的渔业合作的实施等。特别是代表中国政府率团访问了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密克罗尼西亚两个国家,实现了我国入渔该国的目标。参与了中越渔业协定的执行工作中一些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