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武汉法院拍卖船舶信息京东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武汉海事法院的介绍
武汉海事法院成立于1984年5月,是全国最早成立的海事法院之一,负责审理自四川宜宾合江门至江苏太仓浏河口之间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港口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长江支流水域发生的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海难救助、船舶污染、船舶扣押和拍卖案件以及涉外海事、海商案件,在重庆、宜昌、南京、南通、常熟设有派出法庭。法院本部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6号。
关于船舶拍卖
不可以。
法规没有直接表述“债权登记公告期未满,不可拍卖船舶”,因为没有这个必要,在法规行文当中自然就可看出这是法规的应有之义。具体条文参见下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
第一项:
(六)海事法院裁定准许拍卖船舶的,应向被拍卖船舶登记国的登记当局、已登记的船舶优先权人、抵押权人和已登记的船舶所有人发出售船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拍卖船舶的时间、地点、拍卖船舶的理由和依据等,以书面形式并以签收邮件或能确认收悉的任何电子或其他适当手段,在拍卖前三十日发给已知的前述被通知人。海事法院拍卖船舶,应在我国对外发行的主要报刊和当地报刊上连续公告三日。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拍卖船舶的理由和依据;2、成立拍卖船舶委员会负责卖船事宜;3、拍卖的时间、地点和联系办法;4、办理债权登记事项等。
(八)与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事法院办理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债权人登记债权,应提交书面申请和享有债权的证据,以及个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其他有关文件。缴纳登记费。
最重要的是第三项:
三、债务清偿(一)债权登记届满后,由海事法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全体债权人通过协商,根据清偿顺序提出分配方案,签订清偿协议,经海事法院裁定予以认可。协商不成由海事法院裁定;
可见债务清偿顺序,是由债权人会议通过协商确定的,协商不成才由法院裁定。而债权登记期未满,债权人有多少人都不知道,又怎能开始拍卖。所以虽然法规没有具体规定公告期未满法院不得拍卖船舶,但从法规行文就可看出这本是应有之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满意的话还请采纳。
最新海事法院拍卖船舶价钱由哪个部门规定
由法院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出的评估价参考决定。
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法院拍卖船舶的过户办理
中国海事局《船舶登记工作规程》(海船舶〔2015〕9号)
第一百三十条 海事法院依法拍卖船舶后,原船舶所有人应向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船舶所有权登记。原船舶所有人不申请注销原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新船舶所有人可以凭海事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船舶移交完毕确认书等有关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文件,向原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原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并交回原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新船舶所有人无法交回原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的,船舶登记机关应在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公告原证书作废,并办理原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手续。原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注销后,原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光船租赁登记证书等一并注销。
海事法院可以拍卖三无船舶吗
海事法院可以依法拍卖无船名、无船籍港标识、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
关于《武汉法院拍卖船舶信息京东网》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