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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压载水处理装置系统电气问题

时间:2022-09-11 08:52 点击:113 编辑:邮轮网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船舶压载水处理装置系统电气问题》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船舶压载水最新规定

船舶压载水指为控制船舶横倾、纵倾、吃水、稳性或应力而加装到船上的水及悬浮物质。

船舶压载水处理方法

排岸法

是指利用岸基压载水处理装置来进行船舶压载水处理。相对来说岸基设备的开发限制少,比较容易达到公约规定的D-2标准。但它增加了港口方面的负担,对于一些装卸速度快的船舶,可能会影响其船期。

化学处理法

臭氧(O3)处理。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氧化还原电位高达2.07V,足以致死压载水中的入侵微生物,而且不存在二次污染问题。但臭氧会加快压载舱的腐蚀,并且投加量不易调节,需要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进行管理和维护,不适应船舶的环境空间和技术力量。因此臭氧法并不适于船上船舶压载水处理。

氯化法。氯化法对船舶压载水处理以去除浮游植物和原生动物以及细菌是可行的,但对不同的目标生物所需的氯含量不同。一般的少量氯对杀死压载水中的细菌有明显效果;而对于浮游藻类,因为耐受性强,需要较高的有效氯含量进行处理,如对于扁藻在氯化处理中有效氯含量高达40mg/L,仍不能达到去除的目的。

羟基自由法。羟基具有极强的氧化能力,与氟的氧化能力相当,参与反应属于游离基反应,反应速度快,能很容易地氧化分解各种有机物和无机物,最终生成物是CO2和H2O,无剩余污染。所属的航运公司应当将相关法律法规和《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关于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的要求纳入安全管理体系。需要置换压载水的船舶应当在距离最近陆地至少200海里,水深至少200米的水域实施压载水置换;航程小于200海里的,可在距离最近陆地至少50海里,水深至少200米的水域实施置换。我国与相邻国家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照《公约》要求需要处理压载水的船舶,其排放的压载水中存活水生生物含量应当满足每立方米水体中最小尺寸大于等于50微米的存活水生生物少于10个;每毫升水体中最小尺寸小于50微米且大于等于10微米的存活水生生物少于10个;有毒霍乱弧菌每100毫升少于1个菌落形成单位;埃氏大肠杆菌每100毫升少于250个菌落形成单位;肠道球菌每100毫升少于100个菌落形成单位。

港口交叉作业注意什么?

一、加强信息管理和报告

(一)及时掌握到港船舶和船员信息

港口企业、引航机构应加强与船舶代理及海关、边检、海事等单位的信息共享,根据下列船舶和船员信息,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1.船舶挂靠港口、靠离动态等信息。

2.船员基本情况、身体健康等信息,船舶靠泊期间船员换班、人员上下船、物料交付和人员接触情况等信息。

3.船舶检疫、船舶防疫措施等信息。

4.船舶靠泊期间相关密切接触者信息。

5.生活污水、压载水处理装置运行信息。

(二)加强人员和车辆信息管理

港口企业对进出港口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核对,加强信息采集,实行闭环管理。对外开放码头,中国籍人员凭健康码绿码通行,上船船员和境外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行。

二、规范和严格作业程序

1.引航机构、港口企业在船舶进港作业前,组织召开船前会,研判船舶疫情防控风险,按照尽量精简的原则安排作业人员,明确相关作业人员具体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落实责任人。

2.港口企业通过船舶代理等单位督促船舶做好消毒、通风等相关工作,在港期间安排人员值守,准确记录上下船人员的身份信息、上下船事由、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可追溯。

3.国际航行船舶经海关卫生检疫合格,相关记录显示船员健康正常时,安全稳妥地开展装卸作业。其中,拟由国际航线转为国内航线的船舶,须待船员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在入境港口开展装卸作业。因14天内境外船员换班且不能排除染疫风险等原因须进行核酸检测的国际航行船舶,须待船员经核酸检测合格后,装卸人员等有关人员方可上船作业。集装箱班轮因班期原因确需提前上船作业的,上船作业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不得进入船员生活区域和船舶密闭空间,并在船员核酸检测出结果前封闭管理,不得离开港区。

4.严格落实船岸人员不直接接触等防控措施,认真执行对外开放码头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加强进出港人员、车辆管理和船港界面管理,加强上下船通道管理,严格控制国际航行船舶船岸交流活动,除生产生活必须和紧急情况外,船员不得上岸。

5.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经口岸查验单位准许,开展船员换班、船舶供应、船舶检验以及伤病船员紧急救助处置等活动时,港口企业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相关人员进出港口、上下船的管理。进出港口的人员和车辆应由船舶代理等相关单位提前通报,严格执行相关人员进港前的体温检测。禁止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进入港口,并按照程序上报当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

三、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一)码头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1.作业场所、工作区域入口处配备体温检测设备。根据不同岗位作业风险等级,为作业人员配备口罩、手套、护目镜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

2.做好作业人员体温检测。与船员可能发生近距离接触的人员要相对固定、实施备案管理。

3.无特殊情况,码头作业人员不登船、不与船员直接接触。因工作需要必须与船员近距离接触的,尽量选择在室外空间,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4.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告示牌、警戒线等隔离措施,原则上禁止船员进入码头作业区域。需要船岸配合时,应当要求船员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采取轮流作业或增加作业间隔等措施,尽量避免码头人员与船员发生直接接触。对确需上岸作业的船员,应进行体温检测。

5.尽量利用电话、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沟通联系和部署工作,减少作业人员聚集。

(二)引航员防护要求

1.引航机构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和供应,加大医用防护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红外线测温仪和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配备,建立防疫物资供应制度。加强引航员健康状况监测,建立每日健康状况报告制度。

2.引航员、接送车辆、引航船艇相对固定,实施备案管理,加强体温监测,并按当地要求定期组织对引航员进行核酸检测。引航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船舶的引航员,应封闭管理。

3.船舶引航过程中,引航员应全程正确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登离船时,应尽量选择室外通道,避开船员生活区域。

5.引航期间,应通知船方控制驾驶台人数,加强驾驶台通风,减少与船员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有条件的,应使用专门的对讲机等通讯设备,避免与船员交叉使用通讯设备。

6.引航员应尽量避免在船上就餐、如厕。

7.引航员下船后须按照规定采取消毒措施,一次性防护用品等废弃物品按照规定集中处理。

8.接送引航员的司机、交通船艇船员应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时检测体温。

有谁知道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吗?

压载水处理主要是针对防止生物污染的问题

在A地区加了压载水,在离B地区港口一定距离内是不允许随便排放压载水的

船舶航行中,压载是一种必然状态。船舶在加装压载水的同时,海水中的生物也随之被加装入到压载舱中,直至航程结束后排放到目的地海域。压载水跟随船舶从一地到它地,从而引起了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传播。压载水的无控制排放可能会对海洋生态系统、社会经济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一般来说,

对压载水的处理过程分为“过滤”、“电解海水产生次氯酸钠杀菌”、“中和”三步。

船舶压载水的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

排空法:排空法又称为逐一更换法。指将船舶压载水用泵排放干净,清洗船舶舱底的沉积物,然后注入洁净深海海水。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比较彻底地对压载水进行有效置换,三种置换方法中置换最为彻底的一种,并且完成压载水置换的时间也比较短。该法的缺点是:由于排放压载水能够改变船舶的吃水差以及船舶的稳性,对船舶的固有剪力和弯矩也会产生影响,因此每个压载舱不能太大,这就会增加压载水舱的数量。排空的过程中,要进行细的计划和监控维持船舶的稳定性和吃水差。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为了保证船舶的安全行,不适宜采用排空法

溢流法:溢流法又称为注入顶出法。从压载舱底部泵入清洁深海海水,使原来压载水通过溢流孔从顶部排出的方法。该法的优点是:不改变船舶的稳定性和吃水差,对船舶局部强度影响不大,不会产生货物移动位置的不良后果;使用该方法时,不需要进行周密的计算,船员的操作较简单;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也可进行操作;对船舶的压载水管系不用作大的修改。该法的缺点是:置换过程中泵和管系的压力增大,容易造成对管系的破坏;置换过程中压载舱压力增大同样也存在着危险;采用这种方法的船舶顶部要设计溢流的端口。

目前,溢流法是在船舶上应用的最普及的一种压载水置换方法

稀释法:稀释法是通过管路的设计,将清洁的海水从压载舱顶部注入同时从底部排出的法。稀释法因涉及船舶设备、管路的改进或添置,因此仅仅在新船上使用。

过滤法:过滤法可直接滤去外来生物。通过选择合适网目的滤网,可以去除不同的生物群。一般来说,50um滤网可滤掉浮游生物,20um的滤网能滤去大部分浮游藻类。但是压载水中含有大量的絮状物,容易堵塞滤网,因此对滤网要进行反复冲洗,比较耗能和浪费时间。因此过滤法通常用于压载水的预处理。

超声波法:超声波可以在局部产生数百度的高温和数百大气压的高压,从而将海生物杀死并粉碎。超声波功率在水体中的空化效应所产生的高压、冲击波、声流和剪切力能够有效地破坏藻类的细胞结构,抑制叶绿素的合成。

有谁知道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吗?

2004年,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国际公约》,旨在达成国际上的一致,“通过控制和管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来防止、减少和最终消除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传播”。压载水排放可能扰乱生态平衡,为了应对由此造成的对全球环境的威胁,需要配置得到IMO认可的处理系统。按照公约的要求,如果在2009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新船,必须安装专门的处理设备;从2012年起所有的新船均应装设压载水处理系统,而全部现有船舶则应在2016年底之前配备此项技术装置

船舶压载水排放操作步骤?请详细说明

大副按《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负责船舶压载水的具体管理工作并按代理要求做好抵港压载水申报工作。

2.5 木匠负责按大副指令执行压载水的注/排、换舱和水舱测量操作。

2.6 三管轮负责执行大副指令,操作并定期检查和保养泵浦及系统。

2.7 甲板部与轮机部建立《压载指令簿》,确保信息沟通准确、规范。

2.8 木匠应按大副事先填写的《压载指令簿》,书面通知三管轮具体的压/排水作业。作业时保持与三管轮和大副的沟通,确保各项操作准确无误,要勤测水位,避免压载泵空转或水从空气管溢出,以防造成其它事故。

2.9 三管轮和木匠应估算作业完成时间,若水位变化超出预期应即停泵,及时查明原因和解决问题。

2.10 高边柜或水线上压载水柜只能用泵压载,故更要勤测水位,木匠和三管轮要及时转换压载舱或调整速率,以低速率完成所剩容积的压载工作。

2.11 三管轮按照大副指令,准确操作压载泵及有关阀门,与木匠保持联系。若有任何疑问应及时查询清楚。

2.12 注/排或置换压载水作业完成后,大副要把压载水的作业时间、数量、舱位、船位等,记录在《压载水记录簿》上。

2.13 三管轮负责压载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必须保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防止不能正常排水影响装货和船期。

2.14 大副妥善保管好《压载水记录簿》,自完成最后一项记录之日起,存船2年。

2.15 压、排水注意事项

2.15.1 压载水置换在距最近陆地大于200海里 ,水深大于200米海域进行。如条件无法满足,应在距最近陆地大于50海里,水深大于200米海域进行。

2.15.2 采用顺序法进行压载水置换,要求置换95%以上舱容的压载水;采用溢流法进行压载水置换,要求注入3倍于舱容的压载水并随船龄增加而增加。

2.15.3 货舱压/排水,注意自由液面对船舶稳性和货舱舱壁的影响,以安全为前提,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压载前先打开压载水管盲板,移放在安全处所,并将污水管的吸口封死,以防污水阀泄漏将压载水倒流到其它货舱,压载后将舱盖围筋打紧;压载或排放时,打开透气孔和道门,避免船体和舱盖变形;载货前,压载水管须用盲板封死;装有二氧化碳灭火管路,压载时将二氧化碳管路阀门关闭,装货时,重新复位。为保证航行安全,要求空载航行必须重压载(货舱压载)。

2.15.4 无货舱压载系统的船舶,若需货舱压载,须取得公司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压载前,应确认大舱已清扫干净,打开该货舱的双层底压载柜人孔盖,通过双层底压载系统将水注入。排水时,如压载水泵无法完全排空货舱时,利用潜水泵抽干。不得利用货舱污水系统排压载水,以防可能因其它货舱污水阀门关闭不严或泄漏,导致压载水渗入其它货舱或货处所造成货损/污染。

2.15.5 压载水作业宜选择白天进行。必须夜间进行时,确保防范措施充分。

2.15.6 日常工作中,密切注意各货舱的喉管(空气管/测量管)情况,发现有破损,通知轮机长尽快修理。船上不能自修时,应记录并开列清单报船舶总管安排修理;对安全构成影响的破损,应及时报告船舶总管。

2.15.7 航行中进行压载水作业,严格注意自由液面的影响,确保船舶稳性。如天气海况恶劣,必须首先考虑船舶安全,可另找时机、地点进行压载水更换作业

2.15.8 在港口、锚地排放压载水前,须先征得港口当局同意。许可后,应先检查压载水有否油渍,排放压载水要有人全过程中监控,注意观察其水质是否被污染。

2.15.9 压载水泵、管路系统等应保持清洁,所压入的水应是清洁的,避免排压载水时造成污染。在内河压入的压载水,应在公海进行置换。条件许可,也可设几个专用柜,专门压载河水。以便在条件允许时对沉积物进行处理。

2.15.10 压双层底柜尽量采用自然压入法进行压载。若时间不足,可先泵入3/4压载水,其余部分用自然压入法压满。

2.15.11 高边柜压载,尽可能避免相邻货舱有货物时进行,以防高边柜渗漏或被装卸设备碰漏,造成货损。

关于《船舶压载水处理装置系统电气问题》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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