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移交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移交规定 :
1项目移交准备
1、 移交双方(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人员组成 双方机构中包括:委托方的相关人员;项目管理单位项 目经理及相关人员。
2、 资料准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工程竣工后,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图纸、合同、协议、 音像文件等)。
3、 制订移交计划 在移交准备期内,为保证项目的顺利交接及移交后的正 常使用,我方将和委托方方共同制定、确认移交计划,并促 使移交计划的顺利执行。
4、1) 明确所有移交内容; 2) 根据移交内容制定各子项内容的阶段安排、里程碑表; 3) 双方负责部门和人员; 4) 移交过程中的制度和规定; 5) 移交协议; 6) 正式移交。 13.2 项目移交内容 1、 项目管理单位移交项目内容 1) 红线内项目主体移交; 2) 资料移交。
二、案件卷宗移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
第二十三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三、消防案件移交规定?
案件移送通知书诗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的文书。
交受移送单位联的文书抬头横线处,填写受移送单位的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 发生火灾”的横线处,分别填写查明的起火的具体时间、起火单位(场所、住宅)的具体地点;“经我 组织调查”的横线处,填写“总队、支队、大队(科)”;“认定(发现) 涉嫌 犯罪”的横线处,分别填写涉嫌犯罪人员的姓名和涉嫌犯罪的罪名;“案件材料共 卷 页”的横线处,用大写数字填写。
回执联的文书抬头横线处,填写移送案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称;“ 年 月 日以X公消火移字[ ]第 号案件移送通知书”的横线和空格处,分别填写移送案件的时间和案件移送通知书的文号;“移送我单位的 案”的横线处,填写火灾事故名称。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移送文书。
四、警情移交规定?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五、移交物业有哪些规定?
1、到物业管理处(局)办理的《物业投入使用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开发商)进行物业交接条件,换言之,如果没有办理这个证,则不能进行交接。
2、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取消这个证,而改为小区综合验收证明作为物业交接和投入使用条件。
3、有的地区是只要建设单位(开发商)办理了单个楼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也可以办理物业交接并投入使用。
综上,建设单位(开发商)至少具备《竣工验收备案表》,才达到物业交接的条件。 实际上,你的表述不准确,应该叫做物业投入使用条件而非交接条件。而《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物业投入使用最基本的条件。至于交接假如验收者对交接的东西不满意完全可以拒收。 另外,希望你所说的物业是指房屋而不是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交接就简单多了,从项目施工期间,物业公司就要介入,熟悉设备,了解工程概况,尤其是隐蔽工程......这就不多说了。
六、处置权移交规定?
处置权移交是指权利人将某项权利或财产权交给另一个人的行为。在中国法律中,处置权的移交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规定:
1. 不动产权转移的规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物权法》,处置不动产权的移交必须通过不动产登记和产权转移登记进行。
2. 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规定:根据《合同法》、《民法典》等规定,当物品交付时,其所有权也相应地转移给接收方。
3. 知识产权转移的规定:根据《专利法》、《商标法》等规定,通过完成相应注册手续,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可以转移给他人。
4. 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等规定,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
在处置权移交时,相关的法律规定适用情况可能有所差异,具体应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七、船舶长度规定?
船舶没有定长,都是按照设计要求确定长度的
八、配电房无偿移交规定?
配电房无偿移交是没有规定的,一般开闭所都是业主单位拥有产权,但日程管理由电力局实施,平时钥匙由电力局持有,因为开闭所的设备都是由电力局投资的,如果损坏都是由电力局出资的,而高低压配电房都是业主自主管理的,电力局无权管理的,也无权提出这种无理要求的。
九、行政案件移交程序规定?
1、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3、移送案件时,应随案附送下列材料: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3)涉案物品清单;
(4)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5)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4、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以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5、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电力设施无偿移交规定?
依据规定,属于专用性质者,产权属于用户。如果用户要求将产权移交给供电局,双方协商同意后才办理资产无偿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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