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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拆迁补偿购置新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300 2024-05-30 03:42 admin

一、用拆迁补偿购置新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收到拆迁补偿: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

购置新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

二、企业收到动迁补偿金,账务应如何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十一)关于政策性搬迁收入的处理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因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第1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第061号)尚未废止,在上级相关文件明确前,仍维持原有规定执行。

三、用拆迁补偿款买固定资产该怎样做会计分录呢?

满足以下二个条件的企业,可以对收到的补偿款做专项应付款处理:

1、只有企业在因城镇规划、库区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搬迁时取得的符合文件规定的才可以按此文件执行;

2、企业因搬迁所收到的补偿款的支付方是政府机关。

收到补偿款时作: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用拆迁补偿款买固定资产: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形成长期资产的专项应付款转作资本公积: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四、船入帐怎么做会计分录?谢谢!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残值收入:借: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五、拆迁补偿分录

账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文件规定:

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

借:银行存款82906

贷:专项应付款82906

2、被拆迁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

1)、处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58453.44

借:累计折旧15116.14

贷:固定资产73569.58

2)核销“专项应付款”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58453.44

贷:固定资产清理58453.44

3)企业搬迁结束后,结转“专项应付款”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24452.56

贷:资本公积24452.56

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按照您给出的数据,贵公司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当将计入“资本公积”的24452.56元做纳税调整,如果贵公司发生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可以扣除。

六、拆迁补偿会计处理

你说的拆迁费是哪种拆迁费?是付出还是收入的拆迁费?

下面按你付出拆迁费来会计作分录: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能够分清对象的,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账户。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不能分清对象的,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账户 ,待土地开发完工使用时,再按一定的分配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

下面按你收入拆迁费按照财企[2005]123号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根据下面会计作分录: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

(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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