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9日消息,环境保护部日前批准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将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原来施行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新标准在控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上将更加严格。
航海家罗罗,一名从事水上工作十余年的航海人和你聊聊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对于排放的一些新要求。
船务公司很早就下发了这些规定,当时我们海务经理把这个要求发到船上时,我们就打印出来并归档到体系文件中,船长在理论学习时组织各部门学习和讨论,特别是轮机部人员进行了强调。这次的新标准主要对名称、污染物范围、污染控制项目和限值、分类管控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修改。
船上有相关设备对这些污染源进行收集和处理。最常见的就是对垃圾的管理和回收以及船舶污水的处理。
对于海上船舶垃圾执行MARPOL公约附则V的修正案,新增特殊区域排放垃圾的规定,满足第六条的前提下,含有货物残留物的货舱水尽可能远离陆地或大陆架排放不少于12海里。
对于船舶的油污水主要由油水分离器(IGS)来处理完成。规定要求船舶排放的所有油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的海域水深以及船舶的航行速度都有规定,每次排放都必须如实记录在案以备查。
就是今年3月份,在长江江苏张家港就查处了一艘违法排放生活污水的事件。这是一艘外轮,停靠在东海粮油码头作业,海事登船检查时发现该船处理污水的设备故障并不能正常的运转,最后通过调查取证判定他们是直接向长江排放了生活污水,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法规的惩处。
船舶的各项污染源相对较多,特别是一些油化品船因为货物的特殊性更是对防污工作慎之又慎,严防死守不出现污染问题。无论是外贸船还是外贸船,防污检查都是各海事、环保部门检查的重点。做好这项工作也是开展船舶工作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