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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停航办什么手续?

时间:2021-10-07 22:11 点击:114 编辑:邮轮网

根据海船舶〔2010〕61号 关于发布《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拟停航船舶(系指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计划连续停泊30天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进入指定或划定的停泊水域之前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书面办理停航报备手续。办理停航报备手续的船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停航书面申请(申请中应明确说明船舶拟停泊地点、值守船员配备情况等);  (二)船舶签证簿(如适用);  (三)船舶国籍证书(如适用);  (四)所有权证书或所有权取得证明文件;  (五)船舶停航已报备相关部门的书面材料(如适用);  (六)值守船员适任证书(或内河水手机工的服务簿);  (七)已进行洗舱、测爆合格的书面证明(如适用);  (八)主动力缺乏或操作受限已报备海事管理机构的书面证明(如适用);  (九)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  (十)管理人保证落实船舶停泊期间安全与防污染要求的书面声明。

船舶在海上航行时,乘客产生的排泄物和垃圾是直接排到大海里面吗?

谢邀!

为保护海洋环境,1973年11月2日国际海事组织主持制定《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防止和限制船舶排放油类和其它有害污染海洋方面的安全规定的国际公约。

其定义:2,'有害物质'指任何进入海洋后易于危害人类健康、有害生物和海生物,损害休憩环境或妨害对海洋的其他合法利用的物质,并包括应受本公约控制的任何物质”。

因此,海上航行的所有船舶应遵守国际公约,不得将排泄物、废弃物等排入或抛入大海中,一艘几千人的客船,如果将排泄物未经处理排入大海,必然会产生细菌性污染,你也排我也排,天长日久,清洁湛蓝的海洋必然受到破坏,因此所有海上航行的船舰,必须备有污水处理器和废物压缩打包机:

1,将干的压缩打包置留船上,等船舰靠岸,搬至岸上处理;

2,将污水、生活用水处理达标后,在离岸4海里的海洋中缓缓排放,须边行驶边排放,不可集中排放在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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