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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境应当向海关递交哪些单证?

时间:2021-10-07 03:35 点击:110 编辑:邮轮网

船舶进境的时候,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 如实申报,并递交下列单证:《总申报单》一份;《货物申报单》一份(附“载货清单”二份。无进口 货物的,交“无货清单”);《船舶物品申报单》一份;《船员物品申报单》一份;《船员名单》一份;《旅客名单》一份;《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境外船舶免交); 海关监管需要的其他单证。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依据什么制定?

为了防止进境水果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保护我国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有什么部门负责?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且本办法自二〇〇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经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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