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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业的发展状况

时间:2022-05-01 01:31 点击:116 编辑:邮轮网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旅游业的高速发展,我国旅行社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近十年来,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经营体制不断创新,经营环境不断改善,旅行社行业已经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渠道的重要的服务行业之一。一、行业发展为就业提供了巨大空间我国的旅游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旅行社作为旅游业的龙头,十年间得到了飞速发展,也为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共有旅行社10716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319家,国内旅行社9397家),比1991年底增加了9155家,扩大了近7倍,年均增长21.24%;全国旅行社直接从业人员为19.24万人,比1991年底增加了13.72万人,年均增长13.30%。如按国际经验,旅游业每增加一个直接就业人员,将间接增加5个人就业来计算,相当于提供了96.20万个间接就业机会。未来十年,如旅行社的直接从业人员按年均增长15%计算,将为全社会提供间接就业机会292.96万个,成为巨大的就业空间。导游人员作为旅游业的形象大使,十年间从业人员的数量也有大幅度增长。1994年起,导游人员的资格考试对社会开放,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人数已达到15万,比1991年底增加了13.2万多人,扩大了近8倍,年均增长23.62%,相当于提供了75万个间接就业机会。预计今年年底取得全国导游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将达到20万。除此之外,临时导游和景区(点)的导游人员数量也增长较快,导游已经成为一项社会热门职业。据了解,仅北京市2001年报考导游的人数就达到13800人。二、为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国的旅行社是从有组织地接待国际入境旅游者的发展模式开始的,九十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可自由支配收入的增加,特别是每年增加了三个“黄金周”的假期,国内旅游异军突起,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以更强劲的增长势头发展。另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以及国家对出境游政策的调整,我国出境旅游的发展也很快,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也成为了一个亮点。旅行社在旅游行业中的龙头地位日益显现,其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一是在扩大内需中起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2001年度,在国内旅游方面,全国旅行社组团和接待达9410.56万人次,占国内旅游人数的12%,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旅游业务收入为331.33亿元,占全国国内旅游收入的9.41%。在入境旅游方面,全国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者1453.64万人次,占全年入境旅游者总数的16.33%,旅行社组织入境旅游业务收入为150亿元,约占全部国际旅游收入的10.16%。在出境旅游方面,全国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人数为369.53万人次,占中国公民出境人数的30.45%。二是旅行社的投资对经济增长也有促进作用。旅行社是综合性比较强的行业,具有较强的关联带动作用。同时,还具有较高的投入产出率。2001年底全国旅行社资产总额达到415.47亿元,同比增长13.55%;负债总额为199.08亿元,同比增长2.07%;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16.39亿元,同比增长26.64%;注册资本金额为130.63亿元,同比增长15.39%。三是拉动了国内生产总值。2001年,全国旅行社营业收入为589.80亿元,占旅游业总收入4995亿元的11.8%,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0.61%,但旅行社营业收入的增长为25.51%,远远大于全国GDP的增长速度,可以预见,旅行社行业在GDP中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四是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呈上升趋势。2001年度,全国旅行社实缴税金为7.63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16371亿元的0.0466%,结汇7.85亿美元,同比增长38.94%,占旅游外汇收入的4.4%。旅行社对财政收入的贡献表现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收入主要在旅游经营企业和个人手中,第二个阶段地方财政开始增加,第三阶段中央财政开始增加,目前我国旅行社还处于第一阶段,随着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发展,对各级财政的贡献将越来越大。三、不断开发新产品满足旅游者的需求近年来,为了适应旅游者需求日趋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发展趋势,我国旅行社加大了市场开发力度,在产品设计、营销手段、客户关系、品牌塑造等方面引入了新理念,实现了新发展。产品由过去的单一的文化观光产品为主逐步发展到观光旅游、度假旅游、特种旅游种类齐全、结构完整的格局,满足了不同层次旅游者的需求,促进了旅行社行业的发展。在观光旅游产品方面,我国的文物古迹、山水风光、民俗风情最能反映东方文明和神州风韵,这类产品具有垄断性,而且内容丰富,已形成相当的规模,成为我国旅游产品在世界上竞争的长久优势。适应市场的需求,旅行社大力开发了观光旅游产品,使我国的观光产品有了长足的发展。一些旅游产品参团人员踊跃、经久不衰、形成了品牌。如九寨沟之旅、长江三峡游、西部之旅,云南周末团、海南周末团等。在度假旅游产品方面,1992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在中国开办12个国家旅游度假区,由此拉开了发展度假旅游产品的序幕。之后,又有一批省市级旅游度假区开始兴办,加上城市周边的度假地,初步形成了比较适应国际国内多层次需求的度假产品体系,家庭度假、乡间度假、海滨度假、周末度假、节日度假己形成比较成型的市场。旅行社开发的专项旅游产品比较新颖、独特、别致。如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为脉络的古城新貌、以青山秀水和乡村风情为主题的乡村旅游、丝绸之路游、长城之旅、马拉松团、西南少数民族风情游等几十个品牌。一些大的旅行社如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应对市场需求,针对入境游客推出了夜游北京、中医保健、北京婚礼等入境旅游产品;中国旅行让总社的出境游产品在国内首家突出个性化服务的分团型旅游方式,以及北京--香港天天出团、“海上生明月”等特色产品,在国内市场上推出了“红色之旅--革命圣地参观团”、高考学生“放飞自我、回归自然”系列团等。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适应旅游者不同年龄、不同兴趣、不同需求推出了豪华旅游团、亲子团、蜜月团、长者团等。特种旅游产品近年来发展也很快,形成了品种多样、规模较大的特点。如修学旅游产品、滑雪旅游产品、商务会议旅游产品、自驾车旅游、文化体育交流等,外国人来华自驾车旅游今年1-10月经国家旅游局审批的就达到42个团2007人次。广之旅根据旅游的特点,推出了高文化含量的特种团,如修学团、滑雪团、烹饪团、自驾车团、球迷团、音乐欣赏团、科普旅游团等。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不断增加,出境旅游产品也得到较大的发展,到目前为止,主要出国旅游产品有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22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十条线路,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地区,也包括东亚、欧洲、大洋洲、非洲的部分国家。中国旅行社开发的边境旅游产品主要有中俄边境、中朝边境、中越边境、中老边境、中缅边境等旅游产品。四、更加注重企业形象和服务质量随着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对外和对内开放,旅行社市场竞争的加剧,大多数旅行社着眼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一批服务水平高的企业逐步脱颖而出,成了市场竞争中的佼佼者。一是旅行社加强了内部科学管理。大多数旅行社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国内旅游合同范本》、《出境旅游合同范本》等法规规章的同时,加强了内部质量管理。通过对直接影响旅游服务质量的过程的控制,对地接社的选择与评价、出国领队管理、导游陪同规范、顾客投诉处理、门市部服务要求等容易存在隐患问题的环节加强了管理,使旅行社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如中旅首都旅行社对社内各部门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确定涉及服务质量的各个过程和环节,并以文件的形式加以规定,从而达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据可查”。有些旅行社还加强了企业内部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企业氛围。二是旅行社企业重视品牌的树立。“品牌揽顾客、质量主沉浮”,一批旅行社推出了自己的品牌,并形成广泛影响。如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在1994年就在全行业率先导入CI,实施名牌战略,采用琅琅上口而又有丰富含义的“广之旅”简称,和让人怦然心动的广告词“广之旅无限风光带给您”,设计了新鲜活泼亮丽的新商标。导入CI后的广之旅不断通过外树形象、内抓质量,使“广之旅”的品牌形成了广泛的影响。2001年,广之旅被全国质协用户委员会评为用户满意服务单位。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实施品牌战略,与国际知名广告公司合作,推出了全新的品牌形象--“中青旅”,并创立了“青旅在线”网站和16家中青旅连锁营业部。三是一些旅行社完善了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一批旅行社通过了IS0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并自觉按照标准规程运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标准,投诉率明显下降,顾客满意率显著上升。如国旅总社,为实现旅游服务与国际接轨,在2000年积极开展了IS09001质量认证工作,明确了企业“诚信、优质、高效、安全”的质量方针,确定了质量发展目标,2000年底顺利通过了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广义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初步完成,管理水平提升到与国际接轨的高度。四是一些旅行社以提高游客满意度为目标,以强化员工服务意识为重点,向社会作出了更高层次、更为全面的文明服务承诺制。把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限向社会、消费者公开,制定专门的服务承诺制度,对前台营业员、国内游全陪、出境游领队、入境游陪同等业务操作及服务规范制定了专门的规章制度。同时还通过与接团的旅行社签订承诺协议书,保证了旅行社的承诺落到实处。此外,通过征求游客意见书,电话回访以及上门听取意见等形式来改进服务,使游客的满意率大大提高。如广之旅在公司内部推行“五心服务”,即热心的态度、贴心的服务、精心的安排、称心的导游、开心的旅程,使游客的满意率达到98.6%。中国旅行社发展现状是很好的,但是旅行社行业的法律现状却是令人担忧。1、目前各保险公司的旅行社责任保险险种,按照近因原则,结合旅行社责任风险的实际,旅行社永远不会成为近因原则中的近因,这就意味,保险公司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对旅行社的风险补偿没有任何实际意义。2、第三人责任造成旅游合同违约,旅行社在没有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先行让旅行社赔付,对旅行社行业是不公平的。在旅游行业八大要素中,吃、住、行、游、购、娱各行业中,旅行社对那一家都无可奈何。旅行社要想不违约,他必须能掐会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且对于航空公司是否取消航班、铁道部列车如何运行等等都必须清楚,才有可能不违约。这公平吗?目前那部法律、法规对这个问题做出了明确而又公平的规定。3、意外事件,大量的旅游意外事故,造成旅游者甚至旅行社导游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为什么旅行社在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同时受到损害时,先赔旅游者呢?意外事件,旅行社真的没有过错啊。法律公平在那?旅游者与旅行社相比,他是弱势群体,在中国注册资金在30万元且占较大比例的旅行社与注册资金在几个亿的航空公司、铁路、船舶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注册资金在几千万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等旅游相关行业相比,旅行社犹如蚂蚁与打象。

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国际国内环境看,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高速交通体系的快速完善,特别伴随着人均国民收入的稳步增加而持续增长的大众化和多样性消费需求,都为我国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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